全部回帖
你这不就偷换概念吗,我一直说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休假,企业行为也要合法合规。事实上,你说的那种“入职就怀孕”的情况,企业完全可以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随便搜一下,贴个案例给你。
[图片]
那种能保证在公司干足三到五年的,公司承受孕产期我觉得没问题,现在就是很多XXN纯粹来薅羊毛的。。。。。
当年《劳动合同法》颁布的时候,柳传志公开表示这会大大增加中国企业的负担,从你的说法来看,你跟柳传志观点一致。所以你确实是大老板的思维,我也没说错呀。
大企业反而无所谓,这点还承受得起,承受不起的是微小企业,承担了中国最多的就业人口,但是大部分活不过五年的那种。。。。。
我为啥要干她的活儿,搞笑呢,我只按我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职责干活,增加职责就要增加工资。别说我没上过班,我工作五年多一直如此。
对,就你聪明,光大各行各业网友都是傻子,没钱多干活
对不起做人的底线,他对的起法律吗?
你该跟老板争取的权益自己不去争取,老板该按法律规定给的权益他也不给,你和老板属于双向奔赴了。
对对对,大家都是剑的,就应该直接起诉领导和老板
你这个是试用期被发现的,没被发现的,一转正就拿着怀孕报告来的现在很多啊。。。,,
只要签的劳动合同达到三年的,试用期可以签到六个月,按你说的入职就怀孕,什么肚子六个月还看不出来?
感觉他都没上班…
我19年毕业,已经工作5年了,而且干的就是法务工作,劳动争议也处理了不少,劳动者行使合法权益没有任何问题,企业本身也应该注重劳动合规。
你只干自己本分的,说的好听,你同事生孩子休假,那两个人的活都是你干,你以为你能撂挑子?
我又不是没拒绝过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我只按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
大概率,佐证是啥?如果休半年了还无故不到岗工作,那不就是发帖人的问题吗?
不符合劳动法规呀,企业可以直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还沟通啥。
该仲裁仲裁,该诉讼诉讼,我自己就是企业法务,也见过有些部门领导瞎搞然后员工去仲裁的,我都是建议赔钱和解。也有离职之后不讲理来仲裁的,我也都依法提抗辩了。
前任拉屎,后人遭殃,让她们使劲闹,以后好就业
难道产假不该休完么
真是愁标志
休半年产假了,超过劳动法的规定了吧
老板在商量,肯定法定假没休完。
好多虎扑打工仔在共情资本家,真xx。法定生育假不该休么?你老婆生娃的时候,赶紧催他去上班。资本家就是喜欢把阶级矛盾转移到男女矛盾上,一个二个加班加傻了吧。
我看你大概率还没参加工作吧
我2019年毕业,工作5年了
休产假这个事情,必须强制要求男女同休。这个问题不然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
我只干自己的是我的本分,别人按法律法规应休尽休也是本分,为啥会有矛盾?哦,原来是老板不当人。
小伙,先上几年班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