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单位是这样 :员工入职的时候会问员工要不要缴社保 ,员工说不缴 , 那单位会把这部分要缴社保的钱加到工资里直接给到员工 。 但是员工离职之后呢又不认 ,去仲裁,单位稳输,这样社保的钱再补一次!即使之前有签协议也不行! 像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制造业,一些外地打工者的身上! 社保可以不缴,但是钱要补上! 现在苏州一些企业已经拒绝这样操作了,因为被告得多了! 其实成本没省下来,仲裁以后最后还多赔一份钱!
像主贴里面的情况 我看出来的意思是,社保没给缴,而且钱也没给! 那就是活该被告,更活该倒闭。 竟然还给老板说话,真的是妥妥走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