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这已经是违法了,不提供劳动环境就属于违法。
工资如果是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公司不提供工作导致无绩效奖金,属于不提供劳动环境,属于违反劳动法。
这种违法是会上劳动部黑名单的,比正式裁员严重多了
这已经是违法了,不提供劳动环境就属于违法。
工资如果是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公司不提供工作导致无绩效奖金,属于不提供劳动环境,属于违反劳动法。
这种违法是会上劳动部黑名单的,比正式裁员严重多了
一般仲裁还是偏向劳动者的
一般仲裁还是偏向劳动者的
借楼问一下。我在四川成都一家调料厂做厂家也许员。负责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4年了。如果公司变更劳动地点,也需要我们同意吗?合同每年签一次,补充协议里面有需要服从公司调动安排的条款。这样可以不经同意就调离原来工作区域吗?谢谢了。
借楼问一下。我在四川成都一家调料厂做厂家也许员。负责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4年了。如果公司变更劳动地点,也需要我们同意吗?合同每年签一次,补充协议里面有需要服从公司调动安排的条款。这样可以不经同意就调离原来工作区域吗?谢谢了。
这种不公平的补充协议,仲裁应该不会认
这种不公平的补充协议,仲裁应该不会认
不能,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实质性变更,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以此为理由辞退你可以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要双倍赔偿,即6个月工资。
不能,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实质性变更,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以此为理由辞退你可以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要双倍赔偿,即6个月工资。
不能,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实质性变更,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以此为理由辞退你可以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要双倍赔偿,即6个月工资。
不能,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实质性变更,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以此为理由辞退你可以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要双倍赔偿,即6个月工资。
他说的补充协议里写公司可以任意更换工作地点,上面有人解释了,应该属于违反劳动法内容了
他说的补充协议里写公司可以任意更换工作地点,上面有人解释了,应该属于违反劳动法内容了
冲突。因为你在没有见过楼主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妄下结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严谨是第一要务。并且假如你说的是大概率情况也就算了,恰恰相反你说的情况并不常见,而你的信誓旦旦会给楼主一个错误的认识,很有可能导致楼主无意义维权或者在维权的过程中走错了路。律师和法官完全不同,法官是居中的仲裁者,中立公正就好;律师是当事人信任的代理人,要对当事人负责。所以对待当事人的纠纷不能简单地搬运法条,而要结合实际具体分析,对于意义不明的条款要查阅判例了解目前主流观点;最重要的是,切勿妄下结论。一个案子的胜败诉由多方原因决定,但律师的错误判断永远是最致命的问题。最后看你自称离婚律师,我也主攻过几年婚姻家庭方向,多说几句:法官讲究法理情,但律师特别是婚姻家庭律师要做到情理法。这里情是共情之心,理是说理能力,法是法律功底。以共情之心迅速和当事人拉近关系,以说理能力给当事人分析案情扭转当事人错误的错误认识建立信任关系,最后通过法律功底帮助当事人完成诉讼。律师是个服务行业,永远不要盛气凌人不要居高临下,当事人的信任是律师最宝贵的财富。
冲突。因为你在没有见过楼主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妄下结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严谨是第一要务。并且假如你说的是大概率情况也就算了,恰恰相反你说的情况并不常见,而你的信誓旦旦会给楼主一个错误的认识,很有可能导致楼主无意义维权或者在维权的过程中走错了路。律师和法官完全不同,法官是居中的仲裁者,中立公正就好;律师是当事人信任的代理人,要对当事人负责。所以对待当事人的纠纷不能简单地搬运法条,而要结合实际具体分析,对于意义不明的条款要查阅判例了解目前主流观点;最重要的是,切勿妄下结论。一个案子的胜败诉由多方原因决定,但律师的错误判断永远是最致命的问题。最后看你自称离婚律师,我也主攻过几年婚姻家庭方向,多说几句:法官讲究法理情,但律师特别是婚姻家庭律师要做到情理法。这里情是共情之心,理是说理能力,法是法律功底。以共情之心迅速和当事人拉近关系,以说理能力给当事人分析案情扭转当事人错误的错误认识建立信任关系,最后通过法律功底帮助当事人完成诉讼。律师是个服务行业,永远不要盛气凌人不要居高临下,当事人的信任是律师最宝贵的财富。
我当了将近十年的民庭法官,出来做律师两年不到,我的回复风格不需要律师来指指点点;
按照你的说法,以后律师在网上所有的回复每条应该不得少于1000字,因为不能简单地搬运法条,而要结合实际,分析各种可能性,最好楼主还要把他的案例整理成卷宗形式,这样专业的人才能给出最准确的建议,还得像收了几万代理费一样做提问者信任的人,对提问者负责,否则就像这楼里的回复一样,99%都是瞎扯,对吧?因为你们连楼主的合同都没看到过,你们的回复何谈客观准确呢?
我当了将近十年的民庭法官,出来做律师两年不到,我的回复风格不需要律师来指指点点;
按照你的说法,以后律师在网上所有的回复每条应该不得少于1000字,因为不能简单地搬运法条,而要结合实际,分析各种可能性,最好楼主还要把他的案例整理成卷宗形式,这样专业的人才能给出最准确的建议,还得像收了几万代理费一样做提问者信任的人,对提问者负责,否则就像这楼里的回复一样,99%都是瞎扯,对吧?因为你们连楼主的合同都没看到过,你们的回复何谈客观准确呢?
你入职有签合同的,工资突然降到当地平均工资,你也可以申请仲裁,然后你这边要求解除合同,也能拿到赔偿。如果你们没有签合同,那你直接以用人单位合同都不给你签,你直接到劳动局去举报,那公司死的更惨
你入职有签合同的,工资突然降到当地平均工资,你也可以申请仲裁,然后你这边要求解除合同,也能拿到赔偿。如果你们没有签合同,那你直接以用人单位合同都不给你签,你直接到劳动局去举报,那公司死的更惨
给你安排体力工作,同时给你降低工资待遇。干活出错罚你钱,(你要非硬杠说自己公司NB,没失误。你也不是会现在这个职务,同时公司也不会想着开你)!
公司想整你招多的事,挤得一个员工还不容易。
后面回复的,真不用在网上吹的那么NB。等你上班了你跟公司对着干试试不就知道了
给你安排体力工作,同时给你降低工资待遇。干活出错罚你钱,(你要非硬杠说自己公司NB,没失误。你也不是会现在这个职务,同时公司也不会想着开你)!
公司想整你招多的事,挤得一个员工还不容易。
后面回复的,真不用在网上吹的那么NB。等你上班了你跟公司对着干试试不就知道了
一个成熟的外包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外包公司的合同大多是只写底薪,提成部分会做成绩效,不会明文规定数额及对应的任务。我见过的还以“底薪XXXX,完成XXX任务提成XXXX”的方式签合同的只有销售。但销售的和同是“底薪XXXX,每卖出一套房子提成千分之二,卖出总金额超过XXXX跳点至千分之五”这种,一般一个楼盘过了开盘期就很难卖了,很多销售可能半年卖不出一套只能拿底薪,这种就没法追究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公司提供了楼盘和售楼处卖不出去是自己的问题)。所以楼主这个情况,首先要看合同到底有没有明确规定薪资结构,其次要看工作内容是完成任务类还是自主类。并且就算是楼主是你说的那种情况,劳动条件的解释也要看仲裁员或者法官的主观解释,劳动条件的概念在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有劳动环境说,有生产资料说等等。就算是按照你理解的劳动条件说来看,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坐班也是工作的内容那么就无法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胜诉。唯一我能想到的胜诉可能是楼主是工人,比如流水线工人,有计件提成,然后现在公司不给安排上流水线,那么确实符合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
一个成熟的外包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外包公司的合同大多是只写底薪,提成部分会做成绩效,不会明文规定数额及对应的任务。我见过的还以“底薪XXXX,完成XXX任务提成XXXX”的方式签合同的只有销售。但销售的和同是“底薪XXXX,每卖出一套房子提成千分之二,卖出总金额超过XXXX跳点至千分之五”这种,一般一个楼盘过了开盘期就很难卖了,很多销售可能半年卖不出一套只能拿底薪,这种就没法追究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公司提供了楼盘和售楼处卖不出去是自己的问题)。所以楼主这个情况,首先要看合同到底有没有明确规定薪资结构,其次要看工作内容是完成任务类还是自主类。并且就算是楼主是你说的那种情况,劳动条件的解释也要看仲裁员或者法官的主观解释,劳动条件的概念在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有劳动环境说,有生产资料说等等。就算是按照你理解的劳动条件说来看,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坐班也是工作的内容那么就无法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胜诉。唯一我能想到的胜诉可能是楼主是工人,比如流水线工人,有计件提成,然后现在公司不给安排上流水线,那么确实符合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
而且我是真想不明白,你举的所谓最常见的情况,比如房产销售的例子,你没卖出房子公司只给你底薪,你难道还要去仲裁?理由是因为之前跟公司的矛盾,公司故意给我底薪。正常思维的劳动者都不会这么去做的吧,所以这种情况不放进来讨论有问题吗?
而且我是真想不明白,你举的所谓最常见的情况,比如房产销售的例子,你没卖出房子公司只给你底薪,你难道还要去仲裁?理由是因为之前跟公司的矛盾,公司故意给我底薪。正常思维的劳动者都不会这么去做的吧,所以这种情况不放进来讨论有问题吗?
上海匡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沪B2-20211235 沪ICP备2021021198号-6 Copyright ©2021 KUANGHUI All Rights Reserved. 匡慧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