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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以不服从分配到深圳工作为理由能不能把我给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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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岗位和薪酬变动要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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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行的,按合同办事。
有什么不行的,按合同办事。
法律是依据,仲裁员和法官也都是人,会考虑实际情况的,就跟那个去非洲看病的人一样,当别人都是傻子?空子不是那么好钻的
法律是依据,仲裁员和法官也都是人,会考虑实际情况的,就跟那个去非洲看病的人一样,当别人都是傻子?空子不是那么好钻的
不给补偿不主动离职,不签任何离职有关的书面文件,工作三年至少有三个月工资补偿,能不能得到补偿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公司的态度。
不给补偿不主动离职,不签任何离职有关的书面文件,工作三年至少有三个月工资补偿,能不能得到补偿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公司的态度。
我觉得嘛,你还要评估一下公司的现有财务能力,公司要是真的倒闭就赶紧走吧,别浪费你的青春。要是只是借着理由炒你们,我觉得你可以与之一战。
我觉得嘛,你还要评估一下公司的现有财务能力,公司要是真的倒闭就赶紧走吧,别浪费你的青春。要是只是借着理由炒你们,我觉得你可以与之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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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点灭,我就弱弱的说一句我去年年底的工资劳动仲裁后要八月底才能拿到,这还是老板稍微要脸一点的...要是老板不要脸一点就跟你拖着,拖你一年两年你好得起吗?说实话版主这个还给你两个月带薪找工作已经非常好了...在这边说有劳动法不用怕的,真的可以去跑跑劳动局感受一下...
看到很多人点灭,我就弱弱的说一句我去年年底的工资劳动仲裁后要八月底才能拿到,这还是老板稍微要脸一点的...要是老板不要脸一点就跟你拖着,拖你一年两年你好得起吗?说实话版主这个还给你两个月带薪找工作已经非常好了...在这边说有劳动法不用怕的,真的可以去跑跑劳动局感受一下...
为什么不愿去深圳呢,因为以目前的薪资,在广州还能活下去,去深圳就太捉襟见肘了,现在深圳是租房贵,物价高。领导说服从去了以后能涨工资,但是以目前的底薪,涨20%也没多少,再要多一点公司就不会给了。况且深圳如果干不下去,再找工作跑面试也难,公司大多都离地铁太远,通勤时间长。
为什么不愿去深圳呢,因为以目前的薪资,在广州还能活下去,去深圳就太捉襟见肘了,现在深圳是租房贵,物价高。领导说服从去了以后能涨工资,但是以目前的底薪,涨20%也没多少,再要多一点公司就不会给了。况且深圳如果干不下去,再找工作跑面试也难,公司大多都离地铁太远,通勤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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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熟的外包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外包公司的合同大多是只写底薪,提成部分会做成绩效,不会明文规定数额及对应的任务。我见过的还以“底薪XXXX,完成XXX任务提成XXXX”的方式签合同的只有销售。但销售的和同是“底薪XXXX,每卖出一套房子提成千分之二,卖出总金额超过XXXX跳点至千分之五”这种,一般一个楼盘过了开盘期就很难卖了,很多销售可能半年卖不出一套只能拿底薪,这种就没法追究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公司提供了楼盘和售楼处卖不出去是自己的问题)。所以楼主这个情况,首先要看合同到底有没有明确规定薪资结构,其次要看工作内容是完成任务类还是自主类。并且就算是楼主是你说的那种情况,劳动条件的解释也要看仲裁员或者法官的主观解释,劳动条件的概念在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有劳动环境说,有生产资料说等等。就算是按照你理解的劳动条件说来看,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坐班也是工作的内容那么就无法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胜诉。唯一我能想到的胜诉可能是楼主是工人,比如流水线工人,有计件提成,然后现在公司不给安排上流水线,那么确实符合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
一个成熟的外包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外包公司的合同大多是只写底薪,提成部分会做成绩效,不会明文规定数额及对应的任务。我见过的还以“底薪XXXX,完成XXX任务提成XXXX”的方式签合同的只有销售。但销售的和同是“底薪XXXX,每卖出一套房子提成千分之二,卖出总金额超过XXXX跳点至千分之五”这种,一般一个楼盘过了开盘期就很难卖了,很多销售可能半年卖不出一套只能拿底薪,这种就没法追究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公司提供了楼盘和售楼处卖不出去是自己的问题)。所以楼主这个情况,首先要看合同到底有没有明确规定薪资结构,其次要看工作内容是完成任务类还是自主类。并且就算是楼主是你说的那种情况,劳动条件的解释也要看仲裁员或者法官的主观解释,劳动条件的概念在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有劳动环境说,有生产资料说等等。就算是按照你理解的劳动条件说来看,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坐班也是工作的内容那么就无法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胜诉。唯一我能想到的胜诉可能是楼主是工人,比如流水线工人,有计件提成,然后现在公司不给安排上流水线,那么确实符合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
不给补偿不主动离职,不签任何离职有关的书面文件,工作三年至少有三个月工资补偿,能不能得到补偿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公司的态度。
不给补偿不主动离职,不签任何离职有关的书面文件,工作三年至少有三个月工资补偿,能不能得到补偿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公司的态度。
前公司是说疫情严重只给生活补助。和交社保,劝退了所有人
前公司是说疫情严重只给生活补助。和交社保,劝退了所有人
借楼问一下。我在四川成都一家调料厂做厂家也许员。负责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4年了。如果公司变更劳动地点,也需要我们同意吗?合同每年签一次,补充协议里面有需要服从公司调动安排的条款。这样可以不经同意就调离原来工作区域吗?谢谢了。
借楼问一下。我在四川成都一家调料厂做厂家也许员。负责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4年了。如果公司变更劳动地点,也需要我们同意吗?合同每年签一次,补充协议里面有需要服从公司调动安排的条款。这样可以不经同意就调离原来工作区域吗?谢谢了。
合同每年一次?四年四份合同?那你都可以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也就是永久合同了
合同每年一次?四年四份合同?那你都可以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也就是永久合同了
一个成熟的外包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外包公司的合同大多是只写底薪,提成部分会做成绩效,不会明文规定数额及对应的任务。我见过的还以“底薪XXXX,完成XXX任务提成XXXX”的方式签合同的只有销售。但销售的和同是“底薪XXXX,每卖出一套房子提成千分之二,卖出总金额超过XXXX跳点至千分之五”这种,一般一个楼盘过了开盘期就很难卖了,很多销售可能半年卖不出一套只能拿底薪,这种就没法追究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公司提供了楼盘和售楼处卖不出去是自己的问题)。所以楼主这个情况,首先要看合同到底有没有明确规定薪资结构,其次要看工作内容是完成任务类还是自主类。并且就算是楼主是你说的那种情况,劳动条件的解释也要看仲裁员或者法官的主观解释,劳动条件的概念在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有劳动环境说,有生产资料说等等。就算是按照你理解的劳动条件说来看,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坐班也是工作的内容那么就无法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胜诉。唯一我能想到的胜诉可能是楼主是工人,比如流水线工人,有计件提成,然后现在公司不给安排上流水线,那么确实符合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
一个成熟的外包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外包公司的合同大多是只写底薪,提成部分会做成绩效,不会明文规定数额及对应的任务。我见过的还以“底薪XXXX,完成XXX任务提成XXXX”的方式签合同的只有销售。但销售的和同是“底薪XXXX,每卖出一套房子提成千分之二,卖出总金额超过XXXX跳点至千分之五”这种,一般一个楼盘过了开盘期就很难卖了,很多销售可能半年卖不出一套只能拿底薪,这种就没法追究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公司提供了楼盘和售楼处卖不出去是自己的问题)。所以楼主这个情况,首先要看合同到底有没有明确规定薪资结构,其次要看工作内容是完成任务类还是自主类。并且就算是楼主是你说的那种情况,劳动条件的解释也要看仲裁员或者法官的主观解释,劳动条件的概念在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有劳动环境说,有生产资料说等等。就算是按照你理解的劳动条件说来看,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坐班也是工作的内容那么就无法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胜诉。唯一我能想到的胜诉可能是楼主是工人,比如流水线工人,有计件提成,然后现在公司不给安排上流水线,那么确实符合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
你说的跟我说的意思冲突吗?假如你签的是销售类的劳动合同,卖不出去房子,公司给你底薪,一点问题没有,因为这不需要公司给你提供什么劳动条件(最基本的除外),赚钱多少靠的是你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相反如果你明明这个月卖出了房子,公司因为前面的事情pua你只给你底薪,那毫无疑问是违法的。
你说的跟我说的意思冲突吗?假如你签的是销售类的劳动合同,卖不出去房子,公司给你底薪,一点问题没有,因为这不需要公司给你提供什么劳动条件(最基本的除外),赚钱多少靠的是你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相反如果你明明这个月卖出了房子,公司因为前面的事情pua你只给你底薪,那毫无疑问是违法的。
你签合同,上面没工资的嘛
你签合同,上面没工资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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