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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想是一码事,你有没有资格管,是另一码事。今天管你彩礼,明天管你生二胎,看来,你很喜欢老板管你私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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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照发以后,老板喜欢蓝色,穿蓝色衣服上班的每人额外发200块钱,有什么毛病吗
首先这个不管它好不好,它涉及到人权了。你可以去另设自由奖励,但是不能剥夺别人同工同酬的奖励。涉及到个人自由了。今天可以为了一点大家觉得好的去这样搞,但是如果有一天它又出台了不好的呢,这不是成了员工服从测试了。员工和企业只是雇佣,无权干涉他人自由。胖东来这种举报一罚一个准。而且也违法劳动法了
我记得劳动部门就这个事说过,不违法
我始终想不通,企业想提倡无彩礼文化,为什么不用奖励机制,一定要用惩罚机制?说奖励没彩礼的一笔婚育基金,跟惩罚交彩礼的,要么辞退,要么不给福利,哪个社会舆论价值高,企业形象好?公关部门都是吃干饭的吗?还是老板一言堂,完全凭心情搞事情?
怎么奖励,没收彩礼的一年一发奖励?
你这不典型的“没占到便宜就是吃亏”?
劳动仲裁里,有一条歧视性条款,还有一条非对等合同。
歧视性规定是适用于就业歧视的,比如性别歧视,残疾人歧视等等。。。是就业歧视规定。。。另外,劳动法规定的福利待遇每项都分门别类写出来了,根本没有任何规定和胖东来的额外福利挂钩的。所以,哪一项规定写着法定外福利也需要符合基本福利发放规了,愿闻其详。
把提倡变成强制,就涉及侵权了。
并不侵权,这种所谓侵权规定更多是涉及法定福利待遇的,那么在法定福利待遇完整的情况下,你要用那条法律规定告他侵权?
这就是奖励啊
你当这公司做这么大,没有法务审核就发这个吗?
这年头公司嘴上没把门的可不少见
只能说胖东来已经在飘起来的路上了
嘴上没把门的很多,但这是在纸上,明确说明是法定工资及福利以外的公司额外的东西,还不够清晰吗
快点去抵制胖东来吧大家都别去这样我去能少排队
反正我是不信你这劳动法小科普能告赢别人大公司通过法务部门审核后发布的条规
被告倒的霸王条款,法务都没参与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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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管你的时候,就这么怼他。
那可以辞职呀
对啊,公司欠你薪的时候,你也可以这么干。
哎哟,被告倒的公司,都没法务是吗?
哪会侵权?不是明说了法定外的福利待遇一年享受不到,法定内的该给还是给
侵权责任法。
你住的那里有哪个大型公司因为发布了错误的公司奖励制度被告倒了吗,这位来自平行世界的朋友?
不允许。。。你见过哪家奖励这么开头,约定的?
公司给员工的福利,跟员工的具体工作表现无关,却跟私生活有关,还不叫侵权?给不给员工福利,公司就要收集你是不是给了彩礼,有没有跟父母要钱买房的信息,为了以示公正,信息来源还必须权威,并且公示。你告诉我,这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