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捋捋:群里宣称要灭绝臭狗,带了管制刀具出门,持刀抽别人耳光,一刀捅出去毫不犹豫,杀死了他口中的臭狗。他不判死刑?
凭啥判死刑
凭啥判死刑
就算不死,最起码也得在监狱待个二三十年,一辈子废了,还留有案底,给人打工不可能了,自己做生意吧,岁数也大了,干不了,也没什么历练。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全部浪费了
就算不死,最起码也得在监狱待个二三十年,一辈子废了,还留有案底,给人打工不可能了,自己做生意吧,岁数也大了,干不了,也没什么历练。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全部浪费了
请个好律师,他这个判罚弹性很大,双方有冲突对方有过错的而且是误杀,对方来夹脖子的反击(可以认为对方对自己威胁的反击),最高无期,最低15年,个人感觉会判16到17年,好好改造减刑实际可能13~14年,他今年23,也就是36~37出来
请个好律师,他这个判罚弹性很大,双方有冲突对方有过错的而且是误杀,对方来夹脖子的反击(可以认为对方对自己威胁的反击),最高无期,最低15年,个人感觉会判16到17年,好好改造减刑实际可能13~14年,他今年23,也就是36~37出来
其实故意谋杀一人不是情形恶劣(例如虐杀,社会影响巨大),也不可能死立执,近几年对死刑的判刑是越来越谨慎的,
其实故意谋杀一人不是情形恶劣(例如虐杀,社会影响巨大),也不可能死立执,近几年对死刑的判刑是越来越谨慎的,
不要嘴臭就不会被刀
不要嘴臭就不会被刀
我反而觉得这种科普过于刻板了,法学专业的读没问题,其他专业的读了也抓不太住重点。这案子判不判死刑就是看他的主观故意,谈其他的都没有意义。就像刚一个jr说的,我要杀你上来我就捅了,往脖子上抹就是了,捅他个十几刀,还跟你废那么多话干啥,那人要是看他拿刀跪地上求他我估计他都不会下手了
我反而觉得这种科普过于刻板了,法学专业的读没问题,其他专业的读了也抓不太住重点。这案子判不判死刑就是看他的主观故意,谈其他的都没有意义。就像刚一个jr说的,我要杀你上来我就捅了,往脖子上抹就是了,捅他个十几刀,还跟你废那么多话干啥,那人要是看他拿刀跪地上求他我估计他都不会下手了
对,他要是故意的不可能不补刀,或者等人来在开刀
对,他要是故意的不可能不补刀,或者等人来在开刀
对面亮刀乱挥,硬要说可以是制止不法行为,你不会是想说你可以亮刀,别人要是敢碰你就该死是吧
他亮刀之前,那些人在干什么?
再说了小米车主跟xcc矛盾最大
你死者充什么大头
他亮刀之前,那些人在干什么?
再说了小米车主跟xcc矛盾最大
你死者充什么大头
抖音上没一个说死刑的,虎扑里没一个说不死的
抖音上没一个说死刑的,虎扑里没一个说不死的
你这夸张了吧,昨天就看到好多说故意伤害致死,说死刑的不多吧
你这夸张了吧,昨天就看到好多说故意伤害致死,说死刑的不多吧
从法律专业谈小米su7车主后续实在是看了太多非法律专业听说过两个词就乱按帽子,就当10年从业+本硕法学免费科普了。该事件中我们分两方面分别研判,伤人致死和冲撞店铺和摩托车,因为这是两个不连续的行为,不能前嘴吸收后者,至于行为是否连续如何判断这里不展开介绍,可参考相关文献。伤人致死:1. 刑法二段论先评价客观方面,即su7车主致死他人,在客观方面该行为符合客观要件,具备法益侵害性2. 主观方面,根据视频截图,车主所持刀具为自己提前准备,非抢夺他人/制止他人持刀不法侵害/周围环境随机拾取,因此在造成严重后果时,所持刀具是否为管制刀具还是一般家用刀具在所不问(因为有预备性),主观存在伤害动机。下一步来到主观责任阻却事由这里分三点(默认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不存在精神病等阻却事由):2.1 正当防卫/假想防卫/防卫过当:无论何种防卫,首先要求主观上在制止他人对他人/自身的不法侵害(我国目前实际判例不支持防卫认识不要说,这里赘述),本例中车主手持预备刀具赴会,且在他人无明显肢体不法侵害下(视频只有骂战,没有对车主肢体冲突),主动亮出刀具威胁,因此不可能是正当/假想防卫。而且造成结果明显高于被害人锁喉行为,因此可能有争议的点是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以我个人经验来看,大概率不构成任何防卫)2.2紧急避险: 不成立,不赘述2.3意外事件: 法律中“意外”非普通大众语文中理解所谓“意外”,要求嫌疑人不具备预见该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并且主观没有故意或过失,这一点本案中可以从认识因素推翻,持刀上街不可能认识不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不会是意外事件阻却。因此在客观方面存在违法侵害性的前提下,主观方面是否具备防卫过当是可能发生的争议,但无论是否判为防卫过当,su7车主在法律层面均需对死亡结果负责。罪名(该部分含我个人观点):防卫过当致死: 很小概率,目前没有提前预备刀具,并主动亮明刀具,对方没有持械情况下,被判为防卫的实例。这里可以参考“于欢案”,于欢在对方办公室随机摸到刀具,且对方十多人(后被定为涉黑主案25年)存在非法拘禁、殴打辱骂行为,一审无期二审五年。本案中不存在对方涉黑组织团伙,su7车主存在主观伤害性,车主持械对方未持械,结合目前判例很难定为防卫性质。过失致人死亡(大概率):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主观没有杀人的故意,但有“过于自信”(携刀不造成他人损害)的过失,大概率属于该罪名。故意伤害致死(小概率): 故意伤害要求主观具有严重不法伤害,亮明刀具后,未主
从法律专业谈小米su7车主后续
实在是看了太多非法律专业听说过两个词就乱按帽子,就当10年从业+本硕法学免费科普了。
该事件中我们分两方面分别研判,伤人致死和冲撞店铺和摩托车,因为这是两个不连续的行为,不能前嘴吸收后者,至于行为是否连续如何判断这里不展开介绍,可参考相关文献。
伤人致死:
1. 刑法二段论先评价客观方面,即su7车主致死他人,在客观方面该行为符合客观要件,具备法益侵害性
2. 主观方面,根据视频截图,车主所持刀具为自己提前准备,非抢夺他人/制止他人持刀不法侵害/周围环境随机拾取,因此在造成严重后果时,所持刀具是否为管制刀具还是一般家用刀具在所不问(因为有预备性),主观存在伤害动机。
下一步来到主观责任阻却事由这里分三点(默认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不存在精神病等阻却事由):
2.1 正当防卫/假想防卫/防卫过当:无论何种防卫,首先要求主观上在制止他人对他人/自身的不法侵害(我国目前实际判例不支持防卫认识不要说,这里赘述),本例中车主手持预备刀具赴会,且在他人无明显肢体不法侵害下(视频只有骂战,没有对车主肢体冲突),主动亮出刀具威胁,因此不可能是正当/假想防卫。而且造成结果明显高于被害人锁喉行为,因此可能有争议的点是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以我个人经验来看,大概率不构成任何防卫)
2.2紧急避险: 不成立,不赘述
2.3意外事件: 法律中“意外”非普通大众语文中理解所谓“意外”,要求嫌疑人不具备预见该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并且主观没有故意或过失,这一点本案中可以从认识因素推翻,持刀上街不可能认识不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不会是意外事件阻却。
因此在客观方面存在违法侵害性的前提下,主观方面是否具备防卫过当是可能发生的争议,但无论是否判为防卫过当,su7车主在法律层面均需对死亡结果负责。
罪名(该部分含我个人观点):
防卫过当致死: 很小概率,目前没有提前预备刀具,并主动亮明刀具,对方没有持械情况下,被判为防卫的实例。这里可以参考“于欢案”,于欢在对方办公室随机摸到刀具,且对方十多人(后被定为涉黑主案25年)存在非法拘禁、殴打辱骂行为,一审无期二审五年。本案中不存在对方涉黑组织团伙,su7车主存在主观伤害性,车主持械对方未持械,结合目前判例很难定为防卫性质。
过失致人死亡(大概率):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主观没有杀人的故意,但有“过于自信”(携刀不造成他人损害)的过失,大概率属于该罪名。
故意伤害致死(小概率): 故意伤害要求主观具有严重不法伤害,亮明刀具后,未主
大概率过失致死,然后撞车子性质恶劣,无期到死缓了
大概率过失致死,然后撞车子性质恶劣,无期到死缓了
我反而觉得这种科普过于刻板了,法学专业的读没问题,其他专业的读了也抓不太住重点。这案子判不判死刑就是看他的主观故意,谈其他的都没有意义。就像刚一个jr说的,我要杀你上来我就捅了,往脖子上抹就是了,捅他个十几刀,还跟你废那么多话干啥,那人要是看他拿刀跪地上求他我估计他都不会下手了
我反而觉得这种科普过于刻板了,法学专业的读没问题,其他专业的读了也抓不太住重点。这案子判不判死刑就是看他的主观故意,谈其他的都没有意义。就像刚一个jr说的,我要杀你上来我就捅了,往脖子上抹就是了,捅他个十几刀,还跟你废那么多话干啥,那人要是看他拿刀跪地上求他我估计他都不会下手了
确实 我看了别的视频 这刀客拿刀照着头挥刀 真的太吓人了 红衣服的也是有胆量 这样挥刀还敢上去劝
确实 我看了别的视频 这刀客拿刀照着头挥刀 真的太吓人了 红衣服的也是有胆量 这样挥刀还敢上去劝
不要嘴臭就不会被刀
得了吧,就这个杀人犯的倾向,但凡后面有点冲突还是会出事的,现在就算摩托精神小伙内部消化,死者好死,凶手坐牢也是活该。嘴臭就活该被杀,你不是早该死了?
得了吧,就这个杀人犯的倾向,但凡后面有点冲突还是会出事的,现在就算摩托精神小伙内部消化,死者好死,凶手坐牢也是活该。嘴臭就活该被杀,你不是早该死了?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啊?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啊?
肯定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因为针对的不是不特定多人伤亡,而是针对特定的人。警方通告写了xx与xx口角纠纷冲突。
su7车主和整个微信群所有人之间都是纠纷。
肯定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因为针对的不是不特定多人伤亡,而是针对特定的人。警方通告写了xx与xx口角纠纷冲突。
su7车主和整个微信群所有人之间都是纠纷。
聊天记录不能作为动机的,不然他见面就会开刀为何没有呢
聊天记录不能作为动机的,不然他见面就会开刀为何没有呢
聊天记录怎么不能呢?你在公检法系统嘛?分享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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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就这个杀人犯的倾向,但凡后面有点冲突还是会出事的,现在就算摩托精神小伙内部消化,死者好死,凶手坐牢也是活该。嘴臭就活该被杀,你不是早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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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就这个杀人犯的倾向,但凡后面有点冲突还是会出事的,现在就算摩托精神小伙内部消化,死者好死,凶手坐牢也是活该。嘴臭就活该被杀,你不是早该死了?
摩托佬消失一个都造福社会,嘴臭加摩托佬更是为民除害,天天炸街扰民,和杀人犯一起处理了最好
摩托佬消失一个都造福社会,嘴臭加摩托佬更是为民除害,天天炸街扰民,和杀人犯一起处理了最好
刑法没有杀人逃逸这个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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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后不驾车逃逸呆在原地报警就是自首,量刑时也会考虑从轻
杀人后不驾车逃逸呆在原地报警就是自首,量刑时也会考虑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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