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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园道路,小孩骑行没问题,你私家车进去抄近路,不出事没事,出事肯定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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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12岁以下小孩不能上路,你就直接来句小孩没问题?你的心真黑啊
你说的不就是抬杠吗,你让人上了你的车,车主都有责任的。除非一开始就拒绝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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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责任没说不认啊
就该分开来判,违反交通法是另一回事
笑死,喊停车的时候人已经在车窗上了,距离拍下去只有几秒钟,你想怎么行动?
踩刹车,几秒绝对够了,几秒都不知道踩刹车,人家说的没问题
他说的是对的,这是可预见的威胁场景,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法条描述
可预见个毛线,你就是骑行组织者吧
然后呢,影响后面的专业知识吗?还是你能指出它哪里不足,盯着一个计算错误不放,赶紧回你的下水道吧
笑死,如果这么简单的错误都能犯,还指望专业性严谨性?我不是法律专业,关于这案件你也可以看看辩护律师周兆成的观点,不过你这种人也就起起哄跟跟风而已。
牛,你去当检察官吧,你比较懂法
我觉得没问题啊,你是觉得有问题就指出批文哪有问题啊
你看逮捕批文是啥吧
那么,他做到谨慎1了么,或者说,有证据证明他行车谨慎么?
无敌,逆天!
交通事故和你在小区、村路里出的事故都是事故。 只不过交通事故归道交法管,后者算过失事故/罪(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严格说交通肇事罪也是过失犯罪的一种。村路,小区里的路没什么开不开通的说法,本身就不归道交法管理,这次未开通路段也一样。 道交法已经规定了管理范围了。你在小区、村路撞死人,那当然算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也是有责任划分的,你在小区,村路里开高速,导致来不及反应撞死人,凭什么不由你来背主责?
开高速?
那这么看,这起案件检察院认为路政无责,受害人父亲和司机一人一半责任了。
都批捕了肯定是认定司机主要责任啊
人道主义?你试试拉个陌生人,别人让停车你不停,出事后,是讲人道主义?还是和你讲刑事责任?
我觉得没问题,有问题你就事论事
如果不是考虑时间短,货拉拉司机那绝对要主责,如果是女的一直要求停车,多次要求下车,而司机不理会,还加速,导致女的才跳下去,那货拉拉司机就不会是缓刑。
要是最后没定过失杀人你要不要吃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