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刷公众号看到这个天塌了,这件事情最应该入狱的不是孩子的父亲吗,为什么司机涉嫌过失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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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回帖亮了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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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
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司机肯定有责任,但最不至于判刑。监护人,施工方,推倒小孩的那个骑行者,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司机肯定有责任,但最不至于判刑。监护人,施工方,推倒小孩的那个骑行者,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如果真要较真,男孩还未满12岁,是不能骑车上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孩子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真要较真,男孩还未满12岁,是不能骑车上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孩子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
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
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主要问题是那条路属于未交付道路,不能私自行驶进去的,但是我觉得骑行的一方也应当同责
主要问题是那条路属于未交付道路,不能私自行驶进去的,但是我觉得骑行的一方也应当同责
那么早就有车在上面走了,已经通车了几个月了,就算未交付,相关部分为什么不设置路障🚧,防止车上路,明显有关部分有责任
那么早就有车在上面走了,已经通车了几个月了,就算未交付,相关部分为什么不设置路障🚧,防止车上路,明显有关部分有责任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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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
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昨天看一个律师视频说这条在2004年已经废止了。其他道路也按照交通安全法处理
昨天看一个律师视频说这条在2004年已经废止了。其他道路也按照交通安全法处理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非开放路段,你说的那些群体的责任最多算民事上的。建议找个好律师,就往这段路已实质履行开放道路功能,应按交通肇事办理
非开放路段,你说的那些群体的责任最多算民事上的。建议找个好律师,就往这段路已实质履行开放道路功能,应按交通肇事办理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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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
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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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众的争议就是为什么骑行组织者和小孩父亲为什么没有责任,如果一并承担责任舆论都没这么大
现在大众的争议就是为什么骑行组织者和小孩父亲为什么没有责任,如果一并承担责任舆论都没这么大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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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
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辩护律师已经发声了,认为此事适用交通安全法,不适用刑法,司机目前以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有的辩,但是司机羁押时间短不了……
辩护律师已经发声了,认为此事适用交通安全法,不适用刑法,司机目前以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有的辩,但是司机羁押时间短不了……
还施工方,你怎么不追求地球大爆炸的原因呢,
是没有人放置组织车辆行驶的东西,他应该想说这个
是没有人放置组织车辆行驶的东西,他应该想说这个
非开放路段,你说的那些群体的责任最多算民事上的。建议找个好律师,就往这段路已实质履行开放道路功能,应按交通肇事办理
非开放路段,你说的那些群体的责任最多算民事上的。建议找个好律师,就往这段路已实质履行开放道路功能,应按交通肇事办理
周兆成律师已经接手了。这种全民关注的大案子,根本不用担心没有好律师。
周兆成律师已经接手了。这种全民关注的大案子,根本不用担心没有好律师。
还施工方,你怎么不追求地球大爆炸的原因呢,
这么杠就没意思了。
这么杠就没意思了。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路政吧,施工肯定是已结束。
感觉就是无解的。其他责任方那是另外一回事,都不影响追究他过失杀人。问题是看起来不打算追究家长和管理方的责任,打算全摁司机头上,真恶心。
路政吧,施工肯定是已结束。
感觉就是无解的。其他责任方那是另外一回事,都不影响追究他过失杀人。问题是看起来不打算追究家长和管理方的责任,打算全摁司机头上,真恶心。
有车通行,跟法律上允许你通行,是两回事。虽然我也同情这个司机。但如果硬要套法律,这个司机不可能0责任 。只能说倒霉吧
有车通行,跟法律上允许你通行,是两回事。
虽然我也同情这个司机。
但如果硬要套法律,这个司机不可能0责任 。
只能说倒霉吧
哥们,如果有人主动撞了正常驾驶的你,结果他g了,你还能这么说嘛。
哥们,如果有人主动撞了正常驾驶的你,结果他g了,你还能这么说嘛。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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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主要是你未开通路段,路障呢?标识呢?而且听说很多人车走了两年多了,这么长时间。所以你让一个普通老百姓看到一条大家都走的道路,没有标识,没有障碍,怎么去判断是未开通的路???所以司机这方面有啥责任???
主要是你未开通路段,路障呢?标识呢?而且听说很多人车走了两年多了,这么长时间。所以你让一个普通老百姓看到一条大家都走的道路,没有标识,没有障碍,怎么去判断是未开通的路???所以司机这方面有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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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涉嫌啊 我写了啊
我知道涉嫌啊 我写了啊
去看看法条吧
法条,哪一条?以伤为论?
法条,哪一条?以伤为论?
法条,哪一条?以伤为论?
法条,哪一条?以伤为论?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
现在只是涉嫌,看检察院和法院怎么弄吧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
现在只是涉嫌,看检察院和法院怎么弄吧
1,非开放路段,交通法规定普通机动车就不许去(交通法不适用于该路段);
2,设置的路障被搬开,但有照片显示该入口有明确标志,显示施工禁止进入;
3,在这种情况下,涉嫌机动车进入该路段,还撞了人,那是典型的过失致人死亡。
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结果是造成他人死亡。
1,非开放路段,交通法规定普通机动车就不许去(交通法不适用于该路段);
2,设置的路障被搬开,但有照片显示该入口有明确标志,显示施工禁止进入;
3,在这种情况下,涉嫌机动车进入该路段,还撞了人,那是典型的过失致人死亡。
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结果是造成他人死亡。
主要问题是那条路属于未交付道路,不能私自行驶进去的,但是我觉得骑行的一方也应当同责
主要问题是那条路属于未交付道路,不能私自行驶进去的,但是我觉得骑行的一方也应当同责
那么早就有车在上面走了,已经通车了几个月了,就算未交付,相关部分为什么不设置路障🚧,防止车上路,明显有关部分有责任
那么早就有车在上面走了,已经通车了几个月了,就算未交付,相关部分为什么不设置路障🚧,防止车上路,明显有关部分有责任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
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
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
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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