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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20万对面不接受,不过这司机你说他倒霉呢也倒霉说他活该呢其实也活该,明明是非开发路段禁止通行还非得开进去,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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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该死的是孩子家长,看他之前怼提醒他的网友就特码上头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司机肯定有责任,但最不至于判刑。监护人,施工方,推倒小孩的那个骑行者,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现在只是涉嫌,看检察院和法院怎么弄吧
检察院批捕,我估计赔偿金额要是谈好,得到谅解书,法院会判缓刑。我猜法院不会认定为意外事件的。
因为是非开放路段,只能自认倒霉了
就特么纯欺负老实人
说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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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百度导航的,有概率找百度赔偿的,百度有个错必赔的服务
关键看司机是否有错。你有没有禁止上未开放路段,如果没有,应该是管理方过错,司机没有任何过错
这点很离谱,没开放居然能通车,而且据家属说这条道走了好久了
这有什么离谱的,很多路修好了还没验收,早就有人在通行了
未开放段 就不适用交通法了 要按刑法和民法来处理你可以去追究市政的问题 但是 主体就变了 应该是另一条赛道了
总之 是死人了 到哪里都是赔钱 过失压死人,也算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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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意外事故就是赔一笔钱和解,这种很多,不管过程怎么样,结果是压死人,只能自认倒霉了。只可惜司机太穷困了,让人觉得不合理罢了,估计大殖子又要在各大短视频平台带节奏了
个人觉得一码归一码。你不能把前面的错当后面的因啊!事情发生前,大家也都在遵守该路段的规则了,出了事,就按当下情况去判罚啊。这都独立的两码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