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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吵,这事程序上没有问题。起诉不是为了把司机送进去,是为了明确更多的法律责任。事发路段是未完工的,不属于交通事故,那不就是刑事案件,那就得走流程。别搞的进法院就是坏人一样,普法这么多年,能不能有点法律意识。
不急,再等等看。
如果是百度导航的,有概率找百度赔偿的,百度有个错必赔的服务
嗯,最高可赔666元,你去请律师维权去吧
骑行组织者和孩子爹才是祸根,孩子爹就不说了,毕竟孩子没了。这个组织者都不能拎出来追究责任吗?这种骑快的大概率是车店老板组织的吧(好卖装备)我平时都自己骑,最烦这种组队刷速度的,参加过两次部门的团骑活动,人数不多于八个,还是大半夜去看日出,走景区那种路,慢慢骑
不是吧 你还真看百度AI回答
我不懂法,当然要查查。如有问题,劳驾给我翻翻法典,什么法,第几页,第几条,具体内容是什么,给我科普科普。
简单点说,就是重大刑事案件先控制嫌疑人,有没有犯罪后续在调查,
删了干嘛
辩护律师已经发声了,认为此事适用交通安全法,不适用刑法,司机目前以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有的辩,但是司机羁押时间短不了……
进看守所进的太快了,刚发生没两天就批捕了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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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众的争议就是为什么骑行组织者和小孩父亲为什么没有责任,如果一并承担责任舆论都没这么大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现在只是涉嫌,看检察院和法院怎么弄吧
如果按意外走,为啥不拘留把小男孩绊倒的那个人,他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他车子绊倒了小男孩的车子,才导致意外身亡的
老婆还是白血病。。。真的好惨的一家人。。
我在知乎上看到的图,有很明显的禁行标志
路障撤了,肯定有部门拖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