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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最好的律师替他辩护
已经找了律师了
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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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你未开通路段,路障呢?标识呢?而且听说很多人车走了两年多了,这么长时间。所以你让一个普通老百姓看到一条大家都走的道路,没有标识,没有障碍,怎么去判断是未开通的路???所以司机这方面有啥责任???
非开放路段骑行的那帮就能上去?而且看录像又不是这个司机一个人上去,前前后后都是车,真要追究责任那施工方呢,未成年人监护人呢,撞到这个未成年人的人呢。
如果真要较真,男孩还未满12岁,是不能骑车上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孩子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
公检确实没问题,这条道路是未同行道路,所以无法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能用刑法认定是"过失致人死亡";所以这起案件的争议点就是认定道路的状态,"事实通行"是否应该认定是道路,这个压力会给到法院;当然这个认定不会听信司机一面之词的,会需要大量佐证,比如这条道路日常的车流量,附近居民的认知。我看了下代理律师发的微博,重点也是道路状态,这个只能尽可能搜集证据在庭审上加油了。
是你的话你会自认倒霉吗?你自认倒霉四个字 对别人家庭来说可能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为什么要自认倒霉??
这是意外啊 你发生意外滑倒钻别人车底,被压死了,那还怎么办,司机赔你点钱呗,都是倒霉人
意思就是越野的撞了人全按杀人处理吗?
司机肯定有责任,但最不至于判刑。监护人,施工方,推倒小孩的那个骑行者,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难说 货拉拉那案子 顶着那么大舆论 领导们也硬办成铁案 还出电视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