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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路段没出事就没事,出了事那当然就难办了。。你看这个分析,如果是在正式道路上,这司机的责任会小一些。我个人认为孩子父亲,骑行团组织者,碰到男孩那个骑行者,这三个人于法于理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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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还要看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是咋说的,我之前做过一个项目,到了过年还未施工完毕,没有交工验收没有交安设施,但当地春节期间交通压力大,业主就说开放交通,我们就说到时候发生事故按交通事故算,不算安全生产事故,业主交通局不同意,没人敢拍板,我们停工的时候就给封闭了,那里春节的时候果然堵成狗
昨天看一个律师视频说这条在2004年已经废止了。其他道路也按照交通安全法处理
骑行组织里有坏人,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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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杠就没意思了。
骑行组织人、死者父亲不逮捕,天理何在?
最该死的是孩子家长,看他之前怼提醒他的网友就特码上头
对,他才是祸根,家庭教育不好,安全意识没有。
我觉得小孩的爸爸才有责任
道路上设施都全 能完工一直不完工 占着道路 造成交通不便啊
这个只是涉嫌还没判 骑行组织者 男孩父亲都有责任看到时怎么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