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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ID:努力才有鸡会)说的大体是正确的,你说的后半句不对。 // 机动车是特殊动产,但根据《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特殊动产的机动车,其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依然是交付时才发生效力。交付,就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式方式。登记,只是对抗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主要是为了产生社会公信力,非所有权转移生效的条件。224条中的但书条款主要指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标准,此案不涉及抵押,就不赘述了。// 同时,根据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规定,公安机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属之车辆管理所)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的所有权登记。// 对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生效条件的“交付”,指的是出售方将机动车和机动车钥匙都交付成功给受让人,将车辆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代上牌、代缴税等不是“交付”。// 综上,简单说就是:只要交付了,无论是否登记,车辆的所有权即转移;无论是否登记,只要没交付,车辆的所有权就未转移。 // 但以上都不是关键,上述所有文字只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理论的梳理,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此案真正的争议焦点在于:“车辆是否交付。”因为对方可能会主张车辆已进行观念交付,属于占有改定,4s店只是保管义务人(该主张比较牵强,但也并不是没有胜诉可能)。所以,还得进一步寻找双方此前约定的内容是什么,得看聊天记录和相关约定,看楼主有没有做出啥不利的意思表示。初步判断,进入诉讼程序的话,楼主赢面还是很大的,大概率能重新更换一辆新车(法律人不承诺百分之百[奸笑]),最差也能获得4s店的维修和相应赔偿。
层主(ID:努力才有鸡会)说的大体是正确的,你说的后半句不对。
// 机动车是特殊动产,但根据《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特殊动产的机动车,其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依然是交付时才发生效力。交付,就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式方式。登记,只是对抗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主要是为了产生社会公信力,非所有权转移生效的条件。224条中的但书条款主要指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标准,此案不涉及抵押,就不赘述了。
// 同时,根据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规定,公安机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属之车辆管理所)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的所有权登记。
// 对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生效条件的“交付”,指的是出售方将机动车和机动车钥匙都交付成功给受让人,将车辆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代上牌、代缴税等不是“交付”。
// 综上,简单说就是:只要交付了,无论是否登记,车辆的所有权即转移;无论是否登记,只要没交付,车辆的所有权就未转移。
// 但以上都不是关键,上述所有文字只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理论的梳理,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此案真正的争议焦点在于:“车辆是否交付。”因为对方可能会主张车辆已进行观念交付,属于占有改定,4s店只是保管义务人(该主张比较牵强,但也并不是没有胜诉可能)。所以,还得进一步寻找双方此前约定的内容是什么,得看聊天记录和相关约定,看楼主有没有做出啥不利的意思表示。初步判断,进入诉讼程序的话,楼主赢面还是很大的,大概率能重新更换一辆新车(法律人不承诺百分之百[奸笑]),最差也能获得4s店的维修和相应赔偿。
我拿着你的车钥匙把车开走,不需要去车管所登记,车就是我的了吗?你人真好
我拿着你的车钥匙把车开走,不需要去车管所登记,车就是我的了吗?你人真好
即便是授权了,哪怕是上牌了,也得完成面对面的现实交付这一环啊,这才是最重要的一点,车主在没有取得车辆控制权之前,车辆的控制权是在4S店这边,那么车辆在未交付的情况下出现损坏由谁来承担呢?难不成让车主自己来承担么? 如果双方有约定,将合同上的例如加装精品等所有事宜都处理完,以及车辆上牌过户后再来提车,那就是尚未交付。基于合同的相对性,4S店肯定要按合同要求交付符合约定的标的物。不管是民法典还是消费者保护协议,车主都有权利对4S提出赔偿要求。
即便是授权了,哪怕是上牌了,也得完成面对面的现实交付这一环啊,这才是最重要的一点,车主在没有取得车辆控制权之前,车辆的控制权是在4S店这边,那么车辆在未交付的情况下出现损坏由谁来承担呢?难不成让车主自己来承担么? 如果双方有约定,将合同上的例如加装精品等所有事宜都处理完,以及车辆上牌过户后再来提车,那就是尚未交付。基于合同的相对性,4S店肯定要按合同要求交付符合约定的标的物。不管是民法典还是消费者保护协议,车主都有权利对4S提出赔偿要求。
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你说的很对,这帖子里文盲太多了,以为登记了就是交付了,其实是错误的说法和想法。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交付(物权效力)+登记(对抗效力)划重点:交付+登记必须同时完成才算完整的现实交付,只登记而没有面对面现实交付的话,并不算产生法律效应,也并未完成交付的最后一环,责任依旧在4S店这边,所以需要4S店和肇事车主进行协商,而被撞坏的车辆其实还是4S店的,而并非车主的。
你说的很对,这帖子里文盲太多了,以为登记了就是交付了,其实是错误的说法和想法。
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交付(物权效力)+登记(对抗效力)
划重点:交付+登记必须同时完成才算完整的现实交付,只登记而没有面对面现实交付的话,并不算产生法律效应,也并未完成交付的最后一环,责任依旧在4S店这边,所以需要4S店和肇事车主进行协商,而被撞坏的车辆其实还是4S店的,而并非车主的。
对方保险赔的钱可以不交给保险受益人吗?
对方保险赔的钱可以不交给保险受益人吗?
对的,车辆是动产,根据民法典,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原则,所以即使4s店帮你登记了车牌,但4s还未交付给你,还是属于4s的。 所以还是有说法的
对的,车辆是动产,根据民法典,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原则,所以即使4s店帮你登记了车牌,但4s还未交付给你,还是属于4s的。 所以还是有说法的
你认为已经代办上牌的车,可能还属于未交付吗?
上牌是要把车开上路去车管所的,4S店不至于车主不签确认单就把车开出去,因为那是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状态。
你认为已经代办上牌的车,可能还属于未交付吗?
上牌是要把车开上路去车管所的,4S店不至于车主不签确认单就把车开出去,因为那是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状态。
什么你的车?你都没提走怎么就你的车了?
什么你的车?你都没提走怎么就你的车了?
也没看懂,车还没提,怎么就已经上牌
也没看懂,车还没提,怎么就已经上牌
估计是让4s店代办的,从手续上已经过户了,只是车主自己还没把车提回来
估计是让4s店代办的,从手续上已经过户了,只是车主自己还没把车提回来
没看到牌啊
没看到牌啊
肯定还是临牌啊,车牌要一周左右才寄过来
肯定还是临牌啊,车牌要一周左右才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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