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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谁要,膈应人啊。腰斩可以考虑
这谁要,膈应人啊。腰斩可以考虑
4S店怎么说?反正你一口咬定还没提车,不是你的车,坚决不能要
4S店怎么说?反正你一口咬定还没提车,不是你的车,坚决不能要
12123都过户了,怎么可能说不是你的车
12123都过户了,怎么可能说不是你的车
。。。。。民法典224条,车辆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民法典225条规定了你上牌的法律意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务解释,4s店未协助上牌,你合同确认的这辆车,依旧可以被4s店拿去银行做抵押,因为银行是善意第三人,在这辆车未被登记既没有车本的情况下,没有更高的责任去确认这个车是否已经被出卖,因此可以办理抵押。法律另有规定指的是所有权保留约定和动产抵押情形。还有什么要问的么
。。。。。民法典224条,车辆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民法典225条规定了你上牌的法律意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务解释,4s店未协助上牌,你合同确认的这辆车,依旧可以被4s店拿去银行做抵押,因为银行是善意第三人,在这辆车未被登记既没有车本的情况下,没有更高的责任去确认这个车是否已经被出卖,因此可以办理抵押。法律另有规定指的是所有权保留约定和动产抵押情形。还有什么要问的么
法盲只会靠自己的想象来形成法律 跟这种人解释法律就是被他强奸认知
法盲只会靠自己的想象来形成法律 跟这种人解释法律就是被他强奸认知
这也不是你的车啊,4s店的车跟你有什么关系,问问他们你的车什么时候到
这也不是你的车啊,4s店的车跟你有什么关系,问问他们你的车什么时候到
交管所都上牌了,哪来的一说不是你的车
交管所都上牌了,哪来的一说不是你的车
上牌了 就是你的车了 第二你所说的那些都已经在你名下了 因为上完牌了 好了 说你第三点谁开谁负责 车是停那的 对方撞的 这个理论上是对方全责 那么 现在就是你跟对方司机的私人问题了 虽然说很不爽 但是这个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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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了 就是你的车了 第二你所说的那些都已经在你名下了 因为上完牌了 好了 说你第三点谁开谁负责 车是停那的 对方撞的 这个理论上是对方全责 那么 现在就是你跟对方司机的私人问题了 虽然说很不爽 但是这个真没办法
所以4s可以交付事故车?退一赔三走起?
所以4s可以交付事故车?退一赔三走起?
怎么叫闹?合着我买的新车都还没到我手上就严重碰撞了,硬着要我吃亏?搁谁谁乐意,换你你接受吗?我买的是新车交付到我手上就应该是新车,出问题你4s必须要承担的,这在情理和法理上才是合理的。否则,还怎么维护老百姓和消费者的权益?
怎么叫闹?合着我买的新车都还没到我手上就严重碰撞了,硬着要我吃亏?搁谁谁乐意,换你你接受吗?我买的是新车交付到我手上就应该是新车,出问题你4s必须要承担的,这在情理和法理上才是合理的。否则,还怎么维护老百姓和消费者的权益?
你好好搞搞清楚,买车上牌是什么个流程,看懂我说的啥意思了吗。这个车都上完牌了,而且是在你名下,这就是你的车啊,你开与不开,车是多少公里,发生事故了就是走保险啊。我也说了4S是有保管责任的,这就是商讨赔偿多少的责任啊。
你好好搞搞清楚,买车上牌是什么个流程,看懂我说的啥意思了吗。这个车都上完牌了,而且是在你名下,这就是你的车啊,你开与不开,车是多少公里,发生事故了就是走保险啊。我也说了4S是有保管责任的,这就是商讨赔偿多少的责任啊。
层主(ID:努力才有鸡会)说的大体是正确的,你说的后半句不对。 // 机动车是特殊动产,但根据《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特殊动产的机动车,其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依然是交付时才发生效力。交付,就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式方式。登记,只是对抗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主要是为了产生社会公信力,非所有权转移生效的条件。224条中的但书条款主要指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标准,此案不涉及抵押,就不赘述了。// 同时,根据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规定,公安机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属之车辆管理所)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的所有权登记。// 对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生效条件的“交付”,指的是出售方将机动车和机动车钥匙都交付成功给受让人,将车辆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代上牌、代缴税等不是“交付”。// 综上,简单说就是:只要交付了,无论是否登记,车辆的所有权即转移;无论是否登记,只要没交付,车辆的所有权就未转移。 // 但以上都不是关键,上述所有文字只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理论的梳理,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此案真正的争议焦点在于:“车辆是否交付。”因为对方可能会主张车辆已进行观念交付,属于占有改定,4s店只是保管义务人(该主张比较牵强,但也并不是没有胜诉可能)。所以,还得进一步寻找双方此前约定的内容是什么,得看聊天记录和相关约定,看楼主有没有做出啥不利的意思表示。初步判断,进入诉讼程序的话,楼主赢面还是很大的,大概率能重新更换一辆新车(法律人不承诺百分之百[奸笑]),最差也能获得4s店的维修和相应赔偿。
层主(ID:努力才有鸡会)说的大体是正确的,你说的后半句不对。
// 机动车是特殊动产,但根据《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特殊动产的机动车,其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依然是交付时才发生效力。交付,就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式方式。登记,只是对抗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主要是为了产生社会公信力,非所有权转移生效的条件。224条中的但书条款主要指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标准,此案不涉及抵押,就不赘述了。
// 同时,根据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规定,公安机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所属之车辆管理所)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的所有权登记。
// 对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生效条件的“交付”,指的是出售方将机动车和机动车钥匙都交付成功给受让人,将车辆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代上牌、代缴税等不是“交付”。
// 综上,简单说就是:只要交付了,无论是否登记,车辆的所有权即转移;无论是否登记,只要没交付,车辆的所有权就未转移。
// 但以上都不是关键,上述所有文字只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理论的梳理,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此案真正的争议焦点在于:“车辆是否交付。”因为对方可能会主张车辆已进行观念交付,属于占有改定,4s店只是保管义务人(该主张比较牵强,但也并不是没有胜诉可能)。所以,还得进一步寻找双方此前约定的内容是什么,得看聊天记录和相关约定,看楼主有没有做出啥不利的意思表示。初步判断,进入诉讼程序的话,楼主赢面还是很大的,大概率能重新更换一辆新车(法律人不承诺百分之百[奸笑]),最差也能获得4s店的维修和相应赔偿。
老哥模板级谈案话术“xxx赢面是很大的,大概率xxx,最差xxx。”学习了!
老哥模板级谈案话术“xxx赢面是很大的,大概率xxx,最差xxx。”学习了!
4s店是有保管义务的,你就认定你要提车,其他不管,当然肯定要提一台好车,其他任何路子都要时间解决,结果可能还不是你想要的结果
4s店是有保管义务的,你就认定你要提车,其他不管,当然肯定要提一台好车,其他任何路子都要时间解决,结果可能还不是你想要的结果
所以4s可以交付事故车?退一赔三走起?
所以4s可以交付事故车?退一赔三走起?
这件事的点就是交付二字 好多人在跟我说的 什么法条也好都是这个。 就是大家不明白汽车的交付时间点并不是你拿到钥匙的时候 或者你什么时候把车开走的 而是你签交付单(有的是合同)开始就已经完成交付了 楼主的车都上牌了 肯定发票都开了更不用说什么交车单了 所以 楼主车被撞的时候应该算是4s店代为保管 这种事只能把肇事者和4a店一起起诉了 没别的办法 协商不可能满足任何一方
这件事的点就是交付二字 好多人在跟我说的 什么法条也好都是这个。 就是大家不明白汽车的交付时间点并不是你拿到钥匙的时候 或者你什么时候把车开走的 而是你签交付单(有的是合同)开始就已经完成交付了 楼主的车都上牌了 肯定发票都开了更不用说什么交车单了 所以 楼主车被撞的时候应该算是4s店代为保管 这种事只能把肇事者和4a店一起起诉了 没别的办法 协商不可能满足任何一方
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的所有权转移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登记仅为对抗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思是登记只是说这个车现在有主了,正等待主过来取,由于4s店还未交付,这车所有权还是4s店的。另外,机动车只有完成事实上的交付以后,所有权才属于买主,事实上的交付指的是将完好!的车辆、钥匙、保卡等完整地交付到买方手里。在机动车没有完全交付给买方之前,机动车的保管风险由卖家承担。所以在没有正式交付机动车之前,卖家有义务给买方提供完好的新车。机动车所有权归属与是否登记车牌无关!临时车牌也不意味着车辆已经归买家所有!
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的所有权转移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登记仅为对抗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思是登记只是说这个车现在有主了,正等待主过来取,由于4s店还未交付,这车所有权还是4s店的。另外,机动车只有完成事实上的交付以后,所有权才属于买主,事实上的交付指的是将完好!的车辆、钥匙、保卡等完整地交付到买方手里。在机动车没有完全交付给买方之前,机动车的保管风险由卖家承担。
所以在没有正式交付机动车之前,卖家有义务给买方提供完好的新车。机动车所有权归属与是否登记车牌无关!临时车牌也不意味着车辆已经归买家所有!
cy提车
cy提车
你这不就是小仙女思维,你不管你不管,就差躺地下耍赖了
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准,汽车作为动产当然是以提车时作为物权变动的时间。在没提车前其所有权不发生变动,汽车属于4S店所有。合同签没签不影响物权变动,即使合同签字后成立生效了,只要车还没提,自然不发生物权变动。汽车所有权既然是4S店享有,4S店自然需要承担汽车毁损的风险。买车的人可以以4S店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新车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或者要求4S店更换一台无事故的新车继续旅行合同,4S店的损失可以找侵权人即撞车者承担赔偿责任。
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准,汽车作为动产当然是以提车时作为物权变动的时间。在没提车前其所有权不发生变动,汽车属于4S店所有。合同签没签不影响物权变动,即使合同签字后成立生效了,只要车还没提,自然不发生物权变动。汽车所有权既然是4S店享有,4S店自然需要承担汽车毁损的风险。买车的人可以以4S店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新车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或者要求4S店更换一台无事故的新车继续旅行合同,4S店的损失可以找侵权人即撞车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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