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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实质性变更,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以此为理由辞退你可以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要双倍赔偿,即6个月工资。
不给补偿不主动离职,不签任何离职有关的书面文件,工作三年至少有三个月工资补偿,能不能得到补偿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公司的态度。
这个要看公司是不是不要脸了,如果真遇到不要脸的。你啥钱都拿不到
为什么不愿去深圳呢,因为以目前的薪资,在广州还能活下去,去深圳就太捉襟见肘了,现在深圳是租房贵,物价高。领导说服从去了以后能涨工资,但是以目前的底薪,涨20%也没多少,再要多一点公司就不会给了。况且深圳如果干不下去,再找工作跑面试也难,公司大多都离地铁太远,通勤时间长。
那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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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啥接?收集好资料直接联系律师一纸仲裁憾
外派到别的城市也属于劳动地点变更的吧
不要入了坑
希望法律能支持普通员工
法律面前众生平等
基于现实 我觉得方案2挺好的 留职2个月摸鱼 期间多去面试面试 跟公司搞劳动仲裁除非公司特别过分 不然没必要去仲裁
人要到公司才能打指纹和钉钉,如果我打完就回去,会不会说我旷工来着
正常上班,收集材料。
所以你自己怂了怪法律不保护劳动者?
我也觉得,看似好心给活路,其实是巨坑
不可能的,调整工资是要员工签字的,哪怕涨工资也要签字,不经员工同意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
而且这要是单位最不愿意去干的,网上这种想法的现实里没有一家公司敢用。
我们单位成立一个人员调剂中心,把不愿去外地的都分到那,然后每天钉钉打卡,工资正常开一年,一年以后工资没有,保险自己交。这样合法吗
没有国家,没有公司,你什么都不是!要学会感恩公司!
感恩过了,处处为公司着想,最后被卖了个干净
联 龙
当然违法啊。违法到家了
你那家公司?前年GE裁员的时候,好几个都把公司告了,有一个还是他的责任,法院照样判赔偿。
不能...既然他们给了你们时间找工作,干嘛不利用这段时间去了解相应劳动法,因为关键早晚都得走,只是拿着钱走更好而已;
现在公司看似给了几个选择,想把人绕晕
就说你现在一年到手多少吧。大家帮你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