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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那个仲裁会仲裁, 如果公司需要名声,怕劳动纠纷一般会赔偿,,
不给补偿不主动离职,不签任何离职有关的书面文件,工作三年至少有三个月工资补偿,能不能得到补偿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公司的态度。
所以楼主可以选择第二项吧,在公司拿2-3个月工资,直接开始找其他工作,真要撕破脸,最后走劳动仲裁,也是麻烦事。
首先我说的是同事,不是我怂。第二,一般大企业对于这种事经验之多,在协议合同可能都隐藏着对公司有利的,很多人都无法辨别。第三,谁怪法律不保护劳动者了?脑补倒是一套一套的
自己怂就别来教别人, 我这边也是裁人,打算配一个月,后来仲裁,公司后来赔了3个月, 会叫的小孩有奶吃,,
我选择了辞退拿n+1,不然每天要回来打卡麻烦,找到工作后又没有补偿
公司以前被员工告过,那段时间他们就和员工好声好气的说,有话好好商量,不要动不动往外捅。现在公司又硬起来了
关键公司能给N+1吗?能给也就可以走了
他们说会给,再克扣就恶心了
所以你自己怂了怪法律不保护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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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后面会知道的,职场正在慢慢被改变,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了。
杠王中王
哈哈哈哈哈哈
保留好记录,打个申请,没下文就留好证据,到时候整个双倍n+1
谢谢谢谢,目前还都正常,非常感谢。
这种不公平的补充协议,仲裁应该不会认
干得漂亮!
提醒楼主,注意保存聊天记录,收集证据。
请问阁下是 可能是中国最好的离职律师 吗?
他懂不懂流程我不知道 你肯定是不懂的
他还装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