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娇劝阻室内吸烟 被对方抢走手机把烟按在饭碗里 1106回复/ 5019306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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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种花师姐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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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未来的法规来管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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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饭馆就应该禁烟,以后还会改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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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包租公子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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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哪个城市无关,除了法律法规之外,还有一个词叫道德,抽烟不影响他人是最基本的道理。

和哪个城市无关,除了法律法规之外,还有一个词叫道德,抽烟不影响他人是最基本的道理。

大城市整体秩序会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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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说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就是不犯法,呵呵

警察说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就是不犯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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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郁金香公爵杜威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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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要取消呢,禁烟按你说的好处很多,为什么不禁止呢,国家没有你懂是吧

那为什么要取消呢,禁烟按你说的好处很多,为什么不禁止呢,国家没有你懂是吧

对啊,没有我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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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光与尘合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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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识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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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识字么

这是条例吗,我劝你擦亮你的眼睛,或者你至少百度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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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色列大狗James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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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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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身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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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oody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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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继续杠。还用问长沙吗?涉事餐饮店明确表示“店内一直禁止吸烟,对于未贴禁烟标识表示道歉”首先说句对不起没有贴禁烟标识,本品牌一直禁止室内吸烟,如果发现会及时制止,老店刚开的时候第二条差评就是因为制止抽烟收到的,但是并没有因此妥协,只是改变了语气继续制止。此次事件在工作人员制止同时,双方爆发口角导致事情严重。

来来来继续杠。还用问长沙吗?

涉事餐饮店明确表示“店内一直禁止吸烟,对于未贴禁烟标识表示道歉”

首先说句对不起没有贴禁烟标识,本品牌一直禁止室内吸烟,如果发现会及时制止,老店刚开的时候第二条差评就是因为制止抽烟收到的,但是并没有因此妥协,只是改变了语气继续制止。此次事件在工作人员制止同时,双方爆发口角导致事情严重。

当然要问长沙,尼玛长沙自己出的地方法规,它当然要对什么地方禁烟什么地方不禁言做出明确界定

当然要问长沙,尼玛长沙自己出的地方法规,它当然要对什么地方禁烟什么地方不禁言做出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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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速冻香蕉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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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可以扔烟头了啊?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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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可以扔烟头了啊?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不可以,但是可以要求对方删除侵犯肖像权的视频。至于扔烟头,涉嫌侵犯对方财产权(碗内食物是买卖合同购得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你可以就之起诉

不可以,但是可以要求对方删除侵犯肖像权的视频。至于扔烟头,涉嫌侵犯对方财产权(碗内食物是买卖合同购得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你可以就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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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心声安葬在岩洞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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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一个 你懂什么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拍不文明行为 留存证据并不是侵犯肖像权

法盲一个 你懂什么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拍不文明行为 留存证据并不是侵犯肖像权

所谓不文明行为,不是你说是不文明行为就是不文明行为的
不然,任何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都可以诉诸这个理由来免责
在不文明行为乃至民法典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定义和边界上 必须保持谦抑

所谓不文明行为,不是你说是不文明行为就是不文明行为的
不然,任何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都可以诉诸这个理由来免责
在不文明行为乃至民法典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定义和边界上 必须保持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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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个小猫咪你还能怎样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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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知道谁喜欢公共场所抽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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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知道谁喜欢公共场所抽烟了

我压根就不抽烟,但是首先这是一个法律问题

我压根就不抽烟,但是首先这是一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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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寸头讼棍彭于晏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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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该条例实施细则的立法目的,你认为是对经营者施加义务从而进行卫生管理,如果我们深究一下,立法部门为何要让经营者张贴禁烟标识?浅显的是给经营者施加义务,那么更深层次的呢?是不是为了保护在公共场所消费的消费者免于二手烟的危害呢?这不与禁止公民个人吸烟的立法目的一致吗?都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内不吸烟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该条例实施细则的立法目的,你认为是对经营者施加义务从而进行卫生管理,如果我们深究一下,立法部门为何要让经营者张贴禁烟标识?浅显的是给经营者施加义务,那么更深层次的呢?是不是为了保护在公共场所消费的消费者免于二手烟的危害呢?这不与禁止公民个人吸烟的立法目的一致吗?都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内不吸烟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这个实施细则 是不是逾越上位法 还两说呢
其次 一个卫生部的部门规章 我得不出有全国性禁止公民个人吸烟的立法目的
最后 这个部门规章立法目的显然是与其赖以解释细化的某条例一致,就是对经营者施加经营场所的卫生义务,譬如烘焙裱花的专间要求呀,消毒要求呀等等,那么你首先要论证第十八条的禁烟义务是不是与《条例》第三条的义务要求一致
《条例》第三条是: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制定。
那么,公共场所吸烟,有没有违反国务院疾控部门制定的标准?如果并不违反,显然细则就是违法的,就目前所见的法律看,显然公共场所吸烟,除非达到一个密度特别特别特别高的地步 是不违反的

首先这个实施细则 是不是逾越上位法 还两说呢
其次 一个卫生部的部门规章 我得不出有全国性禁止公民个人吸烟的立法目的
最后 这个部门规章立法目的显然是与其赖以解释细化的某条例一致,就是对经营者施加经营场所的卫生义务,譬如烘焙裱花的专间要求呀,消毒要求呀等等,那么你首先要论证第十八条的禁烟义务是不是与《条例》第三条的义务要求一致
《条例》第三条是: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制定。
那么,公共场所吸烟,有没有违反国务院疾控部门制定的标准?如果并不违反,显然细则就是违法的,就目前所见的法律看,显然公共场所吸烟,除非达到一个密度特别特别特别高的地步 是不违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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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扑JR1204457958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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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就是法律,广义的法律,而且这个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除了形式上的法律最高等的法律

规章就是法律,广义的法律,而且这个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除了形式上的法律最高等的法律

你搞清楚条例和细则的区别吧
条例里面连个烟字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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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里面连个烟字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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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卿已被占用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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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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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那个大专生一唱一和,颇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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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清发小谢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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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卫生部的条例肯定是由现在的卫健委负责执行啊。就像对学校的处罚是由教育部门作出,对建筑和施工的处罚由住建部门处罚,对投资项目的处罚有发改部门处罚,对消防违规由消防部门处罚。每个部门制定规章都是有上位法提供依据的。

法盲。卫生部的条例肯定是由现在的卫健委负责执行啊。就像对学校的处罚是由教育部门作出,对建筑和施工的处罚由住建部门处罚,对投资项目的处罚有发改部门处罚,对消防违规由消防部门处罚。每个部门制定规章都是有上位法提供依据的。

很难认为细则第十八天有上位法依据
从这个部门规章立法目的看,显然是与其赖以解释细化的某条例一致,就是对经营者施加经营场所的卫生义务,譬如烘焙裱花的专间要求呀,消毒要求呀等等,那么你首先要论证第十八条的禁烟义务是不是与《条例》第三条的义务要求一致
《条例》第三条是: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制定。
那么,公共场所吸烟,有没有违反国务院疾控部门制定的标准?如果并不违反,显然细则就是违法的,就目前所见的法律看,显然公共场所吸烟,并不违反

很难认为细则第十八天有上位法依据
从这个部门规章立法目的看,显然是与其赖以解释细化的某条例一致,就是对经营者施加经营场所的卫生义务,譬如烘焙裱花的专间要求呀,消毒要求呀等等,那么你首先要论证第十八条的禁烟义务是不是与《条例》第三条的义务要求一致
《条例》第三条是: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制定。
那么,公共场所吸烟,有没有违反国务院疾控部门制定的标准?如果并不违反,显然细则就是违法的,就目前所见的法律看,显然公共场所吸烟,并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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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刘德华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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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子的肖像权,这顶多算侵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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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不要信口开河,谢谢
其实现在各种咨信渠道也挺发达的,你要么至少先百度一下再来胡扯呢?

不懂不要信口开河,谢谢
其实现在各种咨信渠道也挺发达的,你要么至少先百度一下再来胡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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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徐娇劝阻室内吸烟 被对方抢走手机把烟按在饭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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