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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感谢不感谢的,我只是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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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麻烦您告诉我一下你都去哪 我好避开你
那麻烦您告诉我一下你都去哪 我好避开你
人家的说这个事情的论点是哪怕是专业的法学人,根据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主观的倾向,对同一件事情也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所以那个up主是不是法学生并不能证明他的观点就是正确的,即便他更懂法。。。。在这里拽这些专业术语只能说明你的逻辑水平堪忧。。。。
人家的说这个事情的论点是哪怕是专业的法学人,根据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主观的倾向,对同一件事情也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所以那个up主是不是法学生并不能证明他的观点就是正确的,即便他更懂法。。。。在这里拽这些专业术语只能说明你的逻辑水平堪忧。。。。
谁逻辑有问题 实务审判哪个法官在吵废死了?
谁逻辑有问题 实务审判哪个法官在吵废死了?
人家的说这个事情的论点是哪怕是专业的法学人,根据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主观的倾向,对同一件事情也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所以那个up主是不是法学生并不能证明他的观点就是正确的,即便他更懂法。。。。在这里拽这些专业术语只能说明你的逻辑水平堪忧。。。。
人家的说这个事情的论点是哪怕是专业的法学人,根据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主观的倾向,对同一件事情也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所以那个up主是不是法学生并不能证明他的观点就是正确的,即便他更懂法。。。。在这里拽这些专业术语只能说明你的逻辑水平堪忧。。。。
还有我拽啥专业术语了 在举例子有什么学术争议也叫甩专业术语?
还有我拽啥专业术语了 在举例子有什么学术争议也叫甩专业术语?
那麻烦您告诉我一下你都去哪 我好避开你
那麻烦您告诉我一下你都去哪 我好避开你
当然不会针对无关的人,只会对有关系的人,比如说那个法官的父母亲友之类的
当然不会针对无关的人,只会对有关系的人,比如说那个法官的父母亲友之类的
问题是误工费(不是医疗费用)参照标准就应该是医嘱/法医鉴定,和他只住了14天没有直接联系。举个例子(我不是说就是这个案子)比如医嘱说开了休息一个月,但我身上一分钱都没了,总不能不交钱赖在医院里不走,那我只能回家躺着啊,但这不影响误工就是一个月,因为医生检查过,医疗意见就是开了这么久。也不是说法官不可以判按照14天算,但要有专业知识支持。这个专业不是交警,不是参加了很多保险会议的法官,而应该是医院或者医疗相关专业(具体我不知道对不对啊只是举例,比如可以找医生重新审查医嘱,可以找法医鉴定)。总之不是地方法院写的“参考交警和自己查证”,那自然会带来质疑,这个自由裁量是不是太随意了?以上只是我个人观点的讨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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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误工费(不是医疗费用)参照标准就应该是医嘱/法医鉴定,和他只住了14天没有直接联系。
举个例子(我不是说就是这个案子)比如医嘱说开了休息一个月,但我身上一分钱都没了,总不能不交钱赖在医院里不走,那我只能回家躺着啊,但这不影响误工就是一个月,因为医生检查过,医疗意见就是开了这么久。
也不是说法官不可以判按照14天算,但要有专业知识支持。这个专业不是交警,不是参加了很多保险会议的法官,而应该是医院或者医疗相关专业(具体我不知道对不对啊只是举例,比如可以找医生重新审查医嘱,可以找法医鉴定)。总之不是地方法院写的“参考交警和自己查证”,那自然会带来质疑,这个自由裁量是不是太随意了?
以上只是我个人观点的讨论哈
既然你都不了解,在扯什么鬼东西。如果他真在医院住29天,法官又不是沙币,怎么可能扣这医疗废物和误工费?是他跑出去了,你以为保险公司是沙币吗,不知道你跑了?如果你说他跑是因为没钱吃饭了,保险公司不垫付,这个就有的说,基本上医院又不是沙币,有保险公司的才会继续让你住院,如果没有的,早要让你走了。所以你要杠就是杠这个人确实没钱吃饭了,跑出去挣钱吃饭。其他的你都是在瞎扯淡。
既然你都不了解,在扯什么鬼东西。如果他真在医院住29天,法官又不是沙币,怎么可能扣这医疗废物和误工费?是他跑出去了,你以为保险公司是沙币吗,不知道你跑了?如果你说他跑是因为没钱吃饭了,保险公司不垫付,这个就有的说,基本上医院又不是沙币,有保险公司的才会继续让你住院,如果没有的,早要让你走了。所以你要杠就是杠这个人确实没钱吃饭了,跑出去挣钱吃饭。其他的你都是在瞎扯淡。
啊?我没说民事不能用轻微伤啊 我的意思不是太轻了所以没用轻微伤吗 民事也会用伤情鉴定啊 在这个案子里就是没到轻微伤标准啊 换言之就是因为没用轻微伤所以才认为不严重的啊 基于用词的推断怎么就变成基于立场了? 我只是告诉你为什么要区分轻微伤 轻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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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没说民事不能用轻微伤啊 我的意思不是太轻了所以没用轻微伤吗 民事也会用伤情鉴定啊 在这个案子里就是没到轻微伤标准啊 换言之就是因为没用轻微伤所以才认为不严重的啊 基于用词的推断怎么就变成基于立场了? 我只是告诉你为什么要区分轻微伤 轻伤啊
你这么确定这个案子里因为受伤太轻了没到轻微伤标准,所以法院说的是轻微损伤?
你这么确定这个案子里因为受伤太轻了没到轻微伤标准,所以法院说的是轻微损伤?
你又来反思了?第一次去要去报案,收集资料,第二次去确认赔偿金额,来你告诉我,我哪次能力有问题了?
你又来反思了?第一次去要去报案,收集资料,第二次去确认赔偿金额,来你告诉我,我哪次能力有问题了?
没送礼吧😂
没送礼吧😂
你这么确定这个案子里因为受伤太轻了没到轻微伤标准,所以法院说的是轻微损伤?
你这么确定这个案子里因为受伤太轻了没到轻微伤标准,所以法院说的是轻微损伤?
?该回复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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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不了解,在扯什么鬼东西。如果他真在医院住29天,法官又不是沙币,怎么可能扣这医疗废物和误工费?是他跑出去了,你以为保险公司是沙币吗,不知道你跑了?如果你说他跑是因为没钱吃饭了,保险公司不垫付,这个就有的说,基本上医院又不是沙币,有保险公司的才会继续让你住院,如果没有的,早要让你走了。所以你要杠就是杠这个人确实没钱吃饭了,跑出去挣钱吃饭。其他的你都是在瞎扯淡。
既然你都不了解,在扯什么鬼东西。如果他真在医院住29天,法官又不是沙币,怎么可能扣这医疗废物和误工费?是他跑出去了,你以为保险公司是沙币吗,不知道你跑了?如果你说他跑是因为没钱吃饭了,保险公司不垫付,这个就有的说,基本上医院又不是沙币,有保险公司的才会继续让你住院,如果没有的,早要让你走了。所以你要杠就是杠这个人确实没钱吃饭了,跑出去挣钱吃饭。其他的你都是在瞎扯淡。
大哥,你也不用开口就喷啊,我这不是根据法院写的小作文来讲我的看法么。
我的意思概括就是:医嘱29天=赔偿参考时间,而不是实际住院15天=赔偿参考时间,这是根据交融事故赔偿参考标准来的,而且小作文里也提到了这两个时间点。
因为医嘱是专业医疗意见,反而实际住院时间可能被其他因素影响(比如没钱继续住了)。
要改用15天做参考标准,不是说因为实际住了十五天,而是要新的医学鉴定,那这个点我不认为仅凭交警和法官自己就能下结论
但以上都得要公开庭审文书才能知道细节,所以我也说了只是个人看法。
大哥,你也不用开口就喷啊,我这不是根据法院写的小作文来讲我的看法么。
我的意思概括就是:医嘱29天=赔偿参考时间,而不是实际住院15天=赔偿参考时间,这是根据交融事故赔偿参考标准来的,而且小作文里也提到了这两个时间点。
因为医嘱是专业医疗意见,反而实际住院时间可能被其他因素影响(比如没钱继续住了)。
要改用15天做参考标准,不是说因为实际住了十五天,而是要新的医学鉴定,那这个点我不认为仅凭交警和法官自己就能下结论
但以上都得要公开庭审文书才能知道细节,所以我也说了只是个人看法。
问题在于医疗意见没有这么久啊……医疗证据就是他提前出院了,他自己找医院开一个仍需静养满足29天的证明,法院能不认吗?
问题在于医疗意见没有这么久啊……医疗证据就是他提前出院了,他自己找医院开一个仍需静养满足29天的证明,法院能不认吗?
那就得看法庭文书公开看细节,到底原告29天的举证用的是啥,法庭改15天的举证用的是啥。
我想说的是“他只住院住了十五天”不能作为专业医疗意见只需要算十五天的证据,因为会有其他不知道啥因素影响(比如没钱了住不下去)。
我换个角度说,如果法官调查的时候是有法医鉴定,专业医疗意见就是十五天,那9000就很合理了。
现在法院的那篇文章,是基于“交警意见”和“原告只住了十五天”,这个并不是专业医疗意见,至少没有比医院说过29天同等专业。如果说“29天”是医院瞎开的,那就是另一件事了。
所以公开了文书,那一切就可以很清楚了
浅见供老哥您参考
那就得看法庭文书公开看细节,到底原告29天的举证用的是啥,法庭改15天的举证用的是啥。
我想说的是“他只住院住了十五天”不能作为专业医疗意见只需要算十五天的证据,因为会有其他不知道啥因素影响(比如没钱了住不下去)。
我换个角度说,如果法官调查的时候是有法医鉴定,专业医疗意见就是十五天,那9000就很合理了。
现在法院的那篇文章,是基于“交警意见”和“原告只住了十五天”,这个并不是专业医疗意见,至少没有比医院说过29天同等专业。如果说“29天”是医院瞎开的,那就是另一件事了。
所以公开了文书,那一切就可以很清楚了
浅见供老哥您参考
那就得看法庭文书公开看细节,到底原告29天的举证用的是啥,法庭改15天的举证用的是啥。我想说的是“他只住院住了十五天”不能作为专业医疗意见只需要算十五天的证据,因为会有其他不知道啥因素影响(比如没钱了住不下去)。我换个角度说,如果法官调查的时候是有法医鉴定,专业医疗意见就是十五天,那9000就很合理了。现在法院的那篇文章,是基于“交警意见”和“原告只住了十五天”,这个并不是专业医疗意见,至少没有比医院说过29天同等专业。如果说“29天”是医院瞎开的,那就是另一件事了。所以公开了文书,那一切就可以很清楚了浅见供老哥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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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得看法庭文书公开看细节,到底原告29天的举证用的是啥,法庭改15天的举证用的是啥。
我想说的是“他只住院住了十五天”不能作为专业医疗意见只需要算十五天的证据,因为会有其他不知道啥因素影响(比如没钱了住不下去)。
我换个角度说,如果法官调查的时候是有法医鉴定,专业医疗意见就是十五天,那9000就很合理了。
现在法院的那篇文章,是基于“交警意见”和“原告只住了十五天”,这个并不是专业医疗意见,至少没有比医院说过29天同等专业。如果说“29天”是医院瞎开的,那就是另一件事了。
所以公开了文书,那一切就可以很清楚了
浅见供老哥您参考
挂床呗……本来就是违规的事,法院怎么可能认定。
挂床呗……本来就是违规的事,法院怎么可能认定。
有自由裁量范围的工作就是会引起当事人一方的不满。老有人说派出所和稀泥,其实矛盾纠纷到派出所来的,当事人双方谁不觉得自己有理?你自己和别人吵架也是这样吧,不然哪还有矛盾纠纷。 如果不能继续强力支持法官判罚的话,只能建议大力发展人工智能,让ai做出判罚和量罪,谁都不背锅,司法人员的压力也小一些,人民群众的埋怨心理也小一些。
有自由裁量范围的工作就是会引起当事人一方的不满。老有人说派出所和稀泥,其实矛盾纠纷到派出所来的,当事人双方谁不觉得自己有理?你自己和别人吵架也是这样吧,不然哪还有矛盾纠纷。
如果不能继续强力支持法官判罚的话,只能建议大力发展人工智能,让ai做出判罚和量罪,谁都不背锅,司法人员的压力也小一些,人民群众的埋怨心理也小一些。
现在都怕担责任,都怕闹
现在都怕担责任,都怕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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