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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问题没必要纠结,你们觉得公平不公平没关系,主要是我们都是遵纪守法公民。主要是犯法的觉得她不公平,这就是根本。就像前几年,一年杀几十个医生一样,你觉得是医闹,但全国各地都有医闹这还是医闹吗?
省流就是医疗工作者觉得这个是过度医疗 医保审核过不了那种 另外骨折是轻微伤 这个案子是轻微损伤也就是连轻微伤都不够成
轻微损伤是什么固有名词吗?我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里并没有这个词。
地区会有倾向性的意见,就是这种案子按一个观点判
想起《第二十条》了,以前案例就是这么判的,所以我也需要这么判?但是这么判到底公不公平呢?
能,但那就不能拿忙当借口了
抽象
事实上涉及到劳动仲裁或者伤残赔偿的 医生也不敢乱开
就怕医生不知道情况,反正有熟人让医生帮忙开点病假什么还是没那么麻烦
有些时候别怪别人,多反思下自己是不是办事儿能力不行。
你又来反思了?第一次去要去报案,收集资料,第二次去确认赔偿金额,来你告诉我,我哪次能力有问题了?
党老汉为了3000杀人说明他判断力有问题,可能存在精神问题,建议来院就诊开具精神病证明。
另外建议法官家属保持冷静,不要扩大影响,不要引导舆论,相信法律保护自己。
不是 就是因为太轻了所以没定成什么专有名词……轻微伤和轻伤是认定治安管理处罚和入刑的标准
医院开五年医嘱,你就应该照着判啊,出问题那也是医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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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你不任何5年的医嘱,你只能让医院改正了,再判。
而不是直接,我不认医嘱,医嘱在我这里无效,我就认我自己。
那说明法院公告里的轻微损伤,并不是像轻微伤一样的固有名词。那你和那个视频里的律师其实一样,也是在没有看到医疗报告的情况下就断定老头的伤就是非常轻的擦挫伤了,你转的那个医生的观点,也是在已有立场的情况下认为医院过度治疗。另外我也从来没听说过轻微伤这个词只用于刑事而不用于民事,你这个知识又是哪来的?
我这边一周以下医生不会多问 几个月那种医生再熟也不敢一次开这么久
他杀了人,知道自己活不了,然后自杀,合着那些乱杀人的只要自杀了就能被你们歌颂?
这老汉算不错了,换了我既然命都不要了,肯定不止杀一个
啊?我没说民事不能用轻微伤啊 我的意思不是太轻了所以没用轻微伤吗 民事也会用伤情鉴定啊 在这个案子里就是没到轻微伤标准啊 换言之就是因为没用轻微伤所以才认为不严重的啊 基于用词的推断怎么就变成基于立场了? 我只是告诉你为什么要区分轻微伤 轻伤啊
我有病吃药呢 和我有病打点滴呢 也是不同的表达吧 通过这俩表达不一样推断出点滴更严重也是立场问题?
那个因为面馆面涨了一块钱杀面馆老板的没杀顾客还得感谢他?
没有感谢不感谢的,我只是实话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