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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的叮当响了,没准自己都不想结婚生子了,父母还生个弟弟妹妹给你养,那不就是牺牲自己吗?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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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接受父母两套房子遗产的时候,咋不说那是牺牲自己?
光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
这不是小仙女是什么?
拿了钱当然得承担责任,我说的是那种穷的叮当响的,那种就纯属是牺牲了。
然后还有不少人说女儿不该抚养弟弟的
权利和义务要对等。女儿没有权利决定生不生弟弟,那就同样没有抚养义务
问题是,房子是在有弟弟之前就已经给姐姐了,并且是父母主动的而非姐姐看到有弟弟了才要求的。说白了只是因为房子贵,如果现在房子不值钱呢?如果是玩具呢?是家具呢?是一个花盆呢?是不是大家就不讨论了?所以大家的讨论其实已经偏离了权属问题,而是因为房子有价值才拿出来说,本身就是有绑架嫌疑的。
问题房子就是贵!房子便宜这问题反倒好说了,你拿存在的事物强行虚构存在事物的价值属性,在讨论问题本身就是诡辩,不要脸这一块你是有天赋的,我看好你
没有什么毁不毁的,这个女的自小被父母娇生惯养宠溺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点,她也算是完美参透了“人不为己天珠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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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把孩子惯得无法无天的人,老了会享受福报。
现在许多家庭都是一个小孩,导致不少养成了这种性格,比如我家亲戚就是这种性格。。
我有一个亲戚
算是古早小仙女了。
如果生的是个妹妹,女拳帮谁?
讨厌罗老师的是什么人?觉得罗老师三观不正的是什么人?反正我知道黑罗翔的人跟他的粉丝一样多
另外,有弟弟的时候,房子已经是姐姐的私产了,理论上不属于父母的遗产哦。
按法律,兄姐得扶养未成年弟妹的
父母生孩子需要女儿同意才行?
所以说这父母这操作害了他们的小孩,我意思是不应该过早把房产都给大女,然后又生一个小的,就算不出这档事,长大了也是一地鸡毛,说白了,没把握住实权,又利益分配不公,最后还倒了大霉,希望那小孩能找到善良的归宿吧,太悲哀了
不抚养也行啊,把房子给弟弟。总不能好处么要拿的,责任么不负的。
一人一套你是这个意思吗?还是说都给弟弟
现在这个案例女儿没有牺牲
打父亲
在XXN眼中,父母有没有资格吃饭有没有资格活着都要经过她同意,逻辑很简单,我都没同意你活着,你凭什么活,既然我没有资格决定你是不是活着,就没有义务赡养你
这个案例肯定女的责任大,钱拿了就得付出代价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关键是没拿钱还得养的算算大家嘴里的扶弟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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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扶弟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