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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别提交友不慎,一丘之貉,只不过有点良心罢了
他也有可能被霸凌了
个人认为,这些是他轻判的理由,但是不予刑事处罚又太轻了,事后也是参与了销毁证据,加上知情不报,是不是应该适当的处罚,以儆效尤,毕竟这是一起命案,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
我前两天看律师科普,这个不予刑事处罚也是会留案底的
别在这里避重就轻,恶心不恶心?怎么判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碰到这种事早就吓哭了,吓跑了,而不是像文章中这位13岁的马某一样,居然能现场全部目睹完成这么血腥的场面才走。。由此可见,你在这里避重就轻什么?你还以为你很会说?
你也真会看,也真会想,文章这段没描写当事人是否慌张是需要在通报里说明吗?没说就是镇定?然后就笃定通报里面是看完了全过程,“见状离开了大棚”是你觉得这个状是事情已经完成了吗?
现在13岁的小孩,半小时组装完一台电脑,黄片磁力链接信手拈来,知识面和阅历真不比二十年前的成年人差。当成准成年人看没有任何问题。 13岁是垃圾的人,18岁大概率也是垃圾,变化只是吊毛多了一些。
那是十年前,现在小孩就是拿着手机只知道伸手的废物了
他的问题是回去应该直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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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以成年人的标准去要求13岁的小孩子了
这小子是真她妈倒血霉,可以说交友不慎吧。。。
他要真有点良心当时你应该直接阻止
人首先不知情,其次人也没参与,销毁电话卡还是被迫的,最后小孩才13岁,判的很合理
他目睹个p,他全程就没参与,就借了个电动车,事后被迫销毁电话卡,他不答应,早死了
太特么狠了,13岁大概初一 初二的年纪,那算下来其实也不算小了,我初中就是比较乱的,各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流氓,有学生是被十几个人围殴打成植物人,我们那时候你给学校里小流氓一星期一包红双喜,他就能帮你找人打群架。敲诈勒索那真是家常便饭。所以这个年纪杀人越货,其实看着匪夷所思,但是结合我自己的经历,其实这个年龄也不小了。
老哥初中哪里读的 和我读的初中一样差 乱
话说你敢吗?他们敢杀人,还是一下一下打死的吧,你想想自己打死一只猫,你觉得是虐待吗?你是没见过这种坏透的人,平时张嘴就是我弄死你,虽然大部分都是口嗨,这两个就是真敢啊,换谁不害怕,这什么场面。大部分人看杀个狗还都看不得。
他这个听说是没事的,去派出所照样能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这是有罪无刑,只要经过法院审判的,只要不是无罪当庭释放的,都会有案底,不管是不予刑事处罚还是缓刑
肯定家庭教育了
知情不报,还参与了犯罪,一点惩罚没有不行。
棍棒教育算不算
被胁迫的 加上13岁 我觉得不予刑事处罚很合理 但是道义上 他被坑惨了 他们三个人的家庭都在当地混不下去了 那两个是咎由自取 至于他们家有点过于冤枉了 家门口被喷了红色油漆 写了杀人凶手 当地已经社死了 都搬走了
不予刑事处罚和无罪释放 是两码事
好像销毁电话卡也是被胁迫的吧“指使马某销毁....” 13岁,中途得知小伙伴杀人了,让你把电话卡销毁,不听估计他也得被埋了,要是我估计吓尿了........
肯定的,本来借车凑热闹玩的,结果那两只突然动手杀人,肯定被吓尿了,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真有参与情节,警察检查院也能查出来的,
任何教育惩治都比自己感到最幸运的逃脱惩罚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