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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懂哥 马某某还能考公嘛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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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个蛋,出来以后也去所在派出所定期报道。他只能干体力活。而且大城市做居住登记,他一样是个重点人群。
公立学校会收的,这种事当地教育局肯定会处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进个人档案。受教育权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没有判刑肯定是有书读的
读完初中,写进档案了估计也没那个高中敢收
搁谁都懵逼,但我觉得那两个人没有对这个马某动手其实我觉得即使是马某表现出任何一种倾向,他俩也不会顺带灭口,因为我觉得大家都是从初中阶段过来的,这个年龄段对于这个事就是咱们是哥们,那我肯定不会对你动手,不是哥们我就要办你,就这么直来直去,所以我说马某如果不听话也会被灭口应该不太可能。
应该普及法律知识,在路上的时候马某被告知两人要杀死者,要是把后果告诉两人,说不定就放弃作案了。很多小孩知道的就是未成年犯法不坐牢,甚至大人。要是知道蹲十几年牢,就放弃了吧
一开始提供交通工具可能不知道也可能知道是去打人,但是没想到是杀人.途中听说他们要杀人,怕不是以为他们口嗨.后面当面杀人了,他怕不是都要尿了.最后这俩人要他销毁电话卡,他敢不听?他不怕被灭口?这事刺激性太大了.如果线下俩人当你面杀掉一个人当场埋了,然后让你销毁电话卡和开车带他们走,你会反抗?顶多就是不主动报案是有问题.关键这俩人还知道你家在哪,他也怕报案被他们俩知道狗急跳墙吧,人都是自私的.
这种人事情没发生在他身上肯定最理性的判断,还觉得自己老牛逼了,这要是发生在13岁的我身上,我肯定都懵了做噩梦睡不着,也不知道该干啥,碰见这两人腿都是软的
十二年都轻了,出来才26岁。
说实话,这都啥年代了,这手机卡销不销毁影响调查办案吗?根本算不上什么证据
说实话,这要是成年人发生这事,这个马某不上去砸两下被害人能活着离开就算不错了
马某不予刑事处罚,要进行教育矫正,这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前面两个主犯,处于治病救人的目的,应该处于死刑,两人在案件中非常冷静、有预谋,不是未成年人常见的激情犯罪。法律的目的,首先是维护社会稳定。无论是为了博眼球,还是收了境外的钱,这些年互联网媒体普法普成了未成年杀人不犯法,未成年人犯罪极速上升,判处死刑,才能杀一儆百,挽救那些走在犯罪边缘的未成年罪犯预备役。
没他妈办法,你那边我不知道,你有机会来北方这边小县城看看,全是初中生骑着电车子后面驮着一个,就通报里描述的一人骑电车子驮着一个在路上骑我太他妈熟悉那画面了。而且现在实行中考分流,初中学习不好的考不上高中的,家里直接不让上了,你让他们干嘛去,整体就在街上游荡,我甚至有一天晚上跟我朋友喝完酒搓了个澡,都凌晨三点了,街上还有一个女孩跟两个小伙子在街边晃荡呢
冷知识,中考一直就分流,从来没改过,一直都是40.50升高中
我那会没这么严重,还属于差点分的话,可能拿钱去高中,现在直接锁住了,拿钱都不行
个人认为,这些是他轻判的理由,但是不予刑事处罚又太轻了,事后也是参与了销毁证据,加上知情不报,是不是应该适当的处罚,以儆效尤,毕竟这是一起命案,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
你也就是站在说话不腰疼,换你你也麻,让你干啥你都得干。
无罪这个是第一个交代事情,也是第一个指认现场。。在两个杀人的人面前,让你销毁电话卡,你敢不销毁??你不销毁你也进泥土里。。
这个投名状换我我也交
子不教父之过。。一般都是家庭原因造成的
如果是留守儿童的话也没办法,没人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的
构成犯罪,但不给予刑事处罚
13岁这种情况下,我绝对被吓傻了,能不参与就不错了
通告里只是说不予刑事处罚,但是生活里这小子估计都会定期到派出所做报告,方方面面都会很受影响的,
考虑社会影响,还有心理影响,这辈子算是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