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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为球队效力,你申请交易就是提出“不想为约定的球队继续效力”,你觉得这叫履行合同么。
合同规定为球队效力,你申请交易就是提出“不想为约定的球队继续效力”,你觉得这叫履行合同么。
你在公司里是没见过合同期结束前跳槽的同事吗?
我很好奇 你的劳动合同里没规定的东西你也会执行吗?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不能做的事情 我做了 按合同规定处罚就完了
你在公司里是没见过合同期结束前跳槽的同事吗?
我很好奇 你的劳动合同里没规定的东西你也会执行吗?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不能做的事情 我做了 按合同规定处罚就完了
你在公司里是没见过合同期结束前跳槽的同事吗?我很好奇 你的劳动合同里没规定的东西你也会执行吗?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不能做的事情 我做了 按合同规定处罚就完了
你在公司里是没见过合同期结束前跳槽的同事吗?
我很好奇 你的劳动合同里没规定的东西你也会执行吗?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不能做的事情 我做了 按合同规定处罚就完了
合同期内你跳槽可以啊,这叫解除劳动合同后和新的工作单位签订新的合同,而不是你把旧单位的合同带到了新单位,请你区分开,不要混淆。
合同期内你跳槽可以啊,这叫解除劳动合同后和新的工作单位签订新的合同,而不是你把旧单位的合同带到了新单位,请你区分开,不要混淆。
你在公司里是没见过合同期结束前跳槽的同事吗?我很好奇 你的劳动合同里没规定的东西你也会执行吗?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不能做的事情 我做了 按合同规定处罚就完了
你在公司里是没见过合同期结束前跳槽的同事吗?
我很好奇 你的劳动合同里没规定的东西你也会执行吗?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不能做的事情 我做了 按合同规定处罚就完了
还有,球员合同里约定“球员为球队效力”,你提出交易申请本身已经是拒绝继续为球队效力了,本身就是违反合同了。
再者,要搞清楚这种劳资关系,搞清楚为什么nba联盟对合同期内提交易申请的行为很不满——这相当于让出钱的老板们最后一点安全感也没有了。
球队交易球员,是把属于自己的“让球员为我效力”的权利作为资产,与别人的资产进行置换。
而球员是没有选择“我为谁效力”的权利的。
不想为原球队效力,简单啊,主动放弃合同,放弃薪水,买断啊。
还有,球员合同里约定“球员为球队效力”,你提出交易申请本身已经是拒绝继续为球队效力了,本身就是违反合同了。
再者,要搞清楚这种劳资关系,搞清楚为什么nba联盟对合同期内提交易申请的行为很不满——这相当于让出钱的老板们最后一点安全感也没有了。
球队交易球员,是把属于自己的“让球员为我效力”的权利作为资产,与别人的资产进行置换。
而球员是没有选择“我为谁效力”的权利的。
不想为原球队效力,简单啊,主动放弃合同,放弃薪水,买断啊。
那你球队尊重合同吗 你球队不会交易球员吗 只允许球队交易球员不允许球员自己要求交易了?
那你球队尊重合同吗 你球队不会交易球员吗 只允许球队交易球员不允许球员自己要求交易了?
混淆视听,稚子之言。
球队交易球员,本质上是将“让某球员为我效力”的权利视为资产,然后根据球员的能力,球员为之效力的代价(薪酬)与效力的时间(合同时长)而定,决定了这份资产的价值。
球队有权利交易这种“让球员为我效力”的资产,因为这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而球队的义务,是足额薪水和必要的设施保障。
权利可以出让,义务必须履行。
而球员在这种合同中享受的权利是足额薪水(不管出战,伤病,除非停赛)和球队设施的使用权,并没有选择效力对象的权利,反而有按照合同约定,为球队效力的义务。
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能出让,转移。
这是成年人世界的规矩。
混淆视听,稚子之言。
球队交易球员,本质上是将“让某球员为我效力”的权利视为资产,然后根据球员的能力,球员为之效力的代价(薪酬)与效力的时间(合同时长)而定,决定了这份资产的价值。
球队有权利交易这种“让球员为我效力”的资产,因为这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而球队的义务,是足额薪水和必要的设施保障。
权利可以出让,义务必须履行。
而球员在这种合同中享受的权利是足额薪水(不管出战,伤病,除非停赛)和球队设施的使用权,并没有选择效力对象的权利,反而有按照合同约定,为球队效力的义务。
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能出让,转移。
这是成年人世界的规矩。
混淆视听,稚子之言。球队交易球员,本质上是将“让某球员为我效力”的权利视为资产,然后根据球员的能力,球员为之效力的代价(薪酬)与效力的时间(合同时长)而定,决定了这份资产的价值。球队有权利交易这种“让球员为我效力”的资产,因为这是权利,而不是义务。而球队的义务,是足额薪水和必要的设施保障。权利可以出让,义务必须履行。而球员在这种合同中享受的权利是足额薪水(不管出战,伤病,除非停赛)和球队设施的使用权,并没有选择效力对象的权利,反而有按照合同约定,为球队效力的义务。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能出让,转移。这是成年人世界的规矩。
混淆视听,稚子之言。
球队交易球员,本质上是将“让某球员为我效力”的权利视为资产,然后根据球员的能力,球员为之效力的代价(薪酬)与效力的时间(合同时长)而定,决定了这份资产的价值。
球队有权利交易这种“让球员为我效力”的资产,因为这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而球队的义务,是足额薪水和必要的设施保障。
权利可以出让,义务必须履行。
而球员在这种合同中享受的权利是足额薪水(不管出战,伤病,除非停赛)和球队设施的使用权,并没有选择效力对象的权利,反而有按照合同约定,为球队效力的义务。
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能出让,转移。
这是成年人世界的规矩。
所以你就是那种帮资本家说话的工贼
资本家的责任是给球员工资 球员的责任是打球 如果球员因为不被交易而恶意不上场比赛那才是违背了自己的责任 这个情况下可以直接俱乐部不发工资 比如席梦思 当时就被停发工资 球员要求交易和球队交易球员都属于权利的一部分 区别是球队权利大一点 球员只能通过协商 我支持球员提出交易 当然前提不能随便要挟球队罢工
所以你就是那种帮资本家说话的工贼
资本家的责任是给球员工资 球员的责任是打球 如果球员因为不被交易而恶意不上场比赛那才是违背了自己的责任 这个情况下可以直接俱乐部不发工资 比如席梦思 当时就被停发工资 球员要求交易和球队交易球员都属于权利的一部分 区别是球队权利大一点 球员只能通过协商 我支持球员提出交易 当然前提不能随便要挟球队罢工
假设你是球员,和A球队签订了合同,A球队获得了你的“效力权”。然后这个“效力权”,是A球队的资产。然后小明和B球队签订了合同,B球队获得了小明的“效力权”,小明的“效力权”,是B球队的资产。然后A球队拿你去和B球队的小明做了交易。所谓的球员交易,实际上就是AB球队之间资产的置换。如果B球队在送出小明的同时,还额外给A球队一个选秀权,那说明A球队对你的评估,认为你的价值大于小明,需要B球队再拿出同样是球队资产的选秀权作为补偿。虽然球队可以在未获得球员许可的前提下(除了有交易否决权的球员除外)将球员送走,对球员很不公平,但本质上,这只是球员“效力权”的置换。而这,也是合同中约定好的——除非你签订的是“不可交易合同”。说的通俗一点,就是“球队和球员签订了三年合同,这三年球员必须履行合同为球队效力,但球队有权利更换球员效力的主体”。这就是资方和劳方的区别——不要认为球员和球队是公平的地位,除非你是詹姆斯级别。如果想要公平,那简单,别拿人家开的工资。需要注意,美国是资本社会,不要拿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些思维方式来衡量美国的社会逻辑。
假设你是球员,和A球队签订了合同,A球队获得了你的“效力权”。
然后这个“效力权”,是A球队的资产。
然后小明和B球队签订了合同,B球队获得了小明的“效力权”,小明的“效力权”,是B球队的资产。
然后A球队拿你去和B球队的小明做了交易。
所谓的球员交易,实际上就是AB球队之间资产的置换。
如果B球队在送出小明的同时,还额外给A球队一个选秀权,那说明A球队对你的评估,认为你的价值大于小明,需要B球队再拿出同样是球队资产的选秀权作为补偿。
虽然球队可以在未获得球员许可的前提下(除了有交易否决权的球员除外)将球员送走,对球员很不公平,但本质上,这只是球员“效力权”的置换。
而这,也是合同中约定好的——除非你签订的是“不可交易合同”。
说的通俗一点,就是“球队和球员签订了三年合同,这三年球员必须履行合同为球队效力,但球队有权利更换球员效力的主体”。
这就是资方和劳方的区别——不要认为球员和球队是公平的地位,除非你是詹姆斯级别。
如果想要公平,那简单,别拿人家开的工资。
需要注意,美国是资本社会,不要拿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些思维方式来衡量美国的社会逻辑。
签订合同后,资方开始劳务派遣。
签订合同后,资方开始劳务派遣。
合同规定为球队效力,你申请交易就是提出“不想为约定的球队继续效力”,你觉得这叫履行合同么。
合同规定为球队效力,你申请交易就是提出“不想为约定的球队继续效力”,你觉得这叫履行合同么。
兄弟好厉害,连nba球员合同原文都看过
可否发出来让大家伙瞧瞧,虎扑可没有多少人见过这玩意
兄弟好厉害,连nba球员合同原文都看过
可否发出来让大家伙瞧瞧,虎扑可没有多少人见过这玩意
“合同”是人类现代文明的底线。小到你去菜市场买一块豆腐,其实也是相当于你和卖菜老板签订了一份“豆腐购买合同”, 你付了钱,老板就要给你豆腐。大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条约,说好了这片土地的归属权,敲定了未来几年的合作细节,约定了一起去收拾另一个国家。现在,合同仍然在有效期内,就单方面要求更改合同条款,长此以往,合同的威信荡然无存。所以,NBA联盟对待合同期内申请交易的的行为,一定没有好脸色。
“合同”是人类现代文明的底线。
小到你去菜市场买一块豆腐,其实也是相当于你和卖菜老板签订了一份“豆腐购买合同”, 你付了钱,老板就要给你豆腐。
大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条约,说好了这片土地的归属权,敲定了未来几年的合作细节,约定了一起去收拾另一个国家。
现在,合同仍然在有效期内,就单方面要求更改合同条款,长此以往,合同的威信荡然无存。
所以,NBA联盟对待合同期内申请交易的的行为,一定没有好脸色。
没毛病,所以我觉得kd合同到期走人一点问题也没有,干嘛都要喷他了。既然你球队和球迷觉得到期走人不地道,那就别怪人合同期内搞事
没毛病,所以我觉得kd合同到期走人一点问题也没有,干嘛都要喷他了。既然你球队和球迷觉得到期走人不地道,那就别怪人合同期内搞事
“合同”是人类现代文明的底线。小到你去菜市场买一块豆腐,其实也是相当于你和卖菜老板签订了一份“豆腐购买合同”, 你付了钱,老板就要给你豆腐。大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条约,说好了这片土地的归属权,敲定了未来几年的合作细节,约定了一起去收拾另一个国家。现在,合同仍然在有效期内,就单方面要求更改合同条款,长此以往,合同的威信荡然无存。所以,NBA联盟对待合同期内申请交易的的行为,一定没有好脸色。
“合同”是人类现代文明的底线。
小到你去菜市场买一块豆腐,其实也是相当于你和卖菜老板签订了一份“豆腐购买合同”, 你付了钱,老板就要给你豆腐。
大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条约,说好了这片土地的归属权,敲定了未来几年的合作细节,约定了一起去收拾另一个国家。
现在,合同仍然在有效期内,就单方面要求更改合同条款,长此以往,合同的威信荡然无存。
所以,NBA联盟对待合同期内申请交易的的行为,一定没有好脸色。
其实自己申请换队以后资产也可以互换,就看你站在哪个角度看,只许球队占便宜,获得更多的利益,也是属于你屁股决定脑袋的事
其实自己申请换队以后资产也可以互换,就看你站在哪个角度看,只许球队占便宜,获得更多的利益,也是属于你屁股决定脑袋的事
回头自由走人就满意了?
回头自由走人就满意了?
合同期满还不能选择走或留?卖身契?
合同期满还不能选择走或留?卖身契?
还有,球员合同里约定“球员为球队效力”,你提出交易申请本身已经是拒绝继续为球队效力了,本身就是违反合同了。再者,要搞清楚这种劳资关系,搞清楚为什么nba联盟对合同期内提交易申请的行为很不满——这相当于让出钱的老板们最后一点安全感也没有了。球队交易球员,是把属于自己的“让球员为我效力”的权利作为资产,与别人的资产进行置换。而球员是没有选择“我为谁效力”的权利的。不想为原球队效力,简单啊,主动放弃合同,放弃薪水,买断啊。
还有,球员合同里约定“球员为球队效力”,你提出交易申请本身已经是拒绝继续为球队效力了,本身就是违反合同了。
再者,要搞清楚这种劳资关系,搞清楚为什么nba联盟对合同期内提交易申请的行为很不满——这相当于让出钱的老板们最后一点安全感也没有了。
球队交易球员,是把属于自己的“让球员为我效力”的权利作为资产,与别人的资产进行置换。
而球员是没有选择“我为谁效力”的权利的。
不想为原球队效力,简单啊,主动放弃合同,放弃薪水,买断啊。
你签劳动合同里面没有“为公司工作”这一条吗?那你为啥能跳槽
你签劳动合同里面没有“为公司工作”这一条吗?那你为啥能跳槽
所以你就是那种帮资本家说话的工贼 资本家的责任是给球员工资 球员的责任是打球 如果球员因为不被交易而恶意不上场比赛那才是违背了自己的责任 这个情况下可以直接俱乐部不发工资 比如席梦思 当时就被停发工资 球员要求交易和球队交易球员都属于权利的一部分 区别是球队权利大一点 球员只能通过协商 我支持球员提出交易 当然前提不能随便要挟球队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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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就是那种帮资本家说话的工贼
资本家的责任是给球员工资 球员的责任是打球 如果球员因为不被交易而恶意不上场比赛那才是违背了自己的责任 这个情况下可以直接俱乐部不发工资 比如席梦思 当时就被停发工资 球员要求交易和球队交易球员都属于权利的一部分 区别是球队权利大一点 球员只能通过协商 我支持球员提出交易 当然前提不能随便要挟球队罢工
我是没那脸,又要享受发工资的权利,又不承担为雇主工作的义务。
孩子,少来道德绑架了,这个社会的基础底线是合同,你还不适应这个社会。
我是没那脸,又要享受发工资的权利,又不承担为雇主工作的义务。
孩子,少来道德绑架了,这个社会的基础底线是合同,你还不适应这个社会。
你签劳动合同里面没有“为公司工作”这一条吗?那你为啥能跳槽
我跳槽就等于放弃了原单位给的合同待遇,放弃拿原单位薪水的权利,自然不用承担为原单位工作的义务。
你拿nba来类比,不觉得有点混淆么?
球员申请交易,也是放弃原合同么?
我跳槽就等于放弃了原单位给的合同待遇,放弃拿原单位薪水的权利,自然不用承担为原单位工作的义务。
你拿nba来类比,不觉得有点混淆么?
球员申请交易,也是放弃原合同么?
其实自己申请换队以后资产也可以互换,就看你站在哪个角度看,只许球队占便宜,获得更多的利益,也是属于你屁股决定脑袋的事
其实自己申请换队以后资产也可以互换,就看你站在哪个角度看,只许球队占便宜,获得更多的利益,也是属于你屁股决定脑袋的事
自己申请就是告诉球队,不想丢100,现在把我交易了,还能捡回来90,算是斜坡球队为了减少损失而同意交易。
除非是球队要重建,顺势同意交易,这种叫双赢。
自己申请就是告诉球队,不想丢100,现在把我交易了,还能捡回来90,算是斜坡球队为了减少损失而同意交易。
除非是球队要重建,顺势同意交易,这种叫双赢。
所以是你没搞明白吧 整个NBA是一个大公司 你这个都没搞明白吗
nba是一个大公司?
你把类比当现实了?
类比大公司是用来解释为什么没有升降级,但本质上各球队财务独立,互补牵连,a球队的球员有a老板发工资,交易到b球队就有b老板发工资,你以为是联盟给发工资?
如果nba是一个大公司,那球队的所有权就在联盟,而不是在各位老板手里。
nba是一个大公司?
你把类比当现实了?
类比大公司是用来解释为什么没有升降级,但本质上各球队财务独立,互补牵连,a球队的球员有a老板发工资,交易到b球队就有b老板发工资,你以为是联盟给发工资?
如果nba是一个大公司,那球队的所有权就在联盟,而不是在各位老板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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