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法官,好样的! 1244回复/ 50147278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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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问,骑电动车的这个有什么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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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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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占理就随便开撞死也不管,也不合理。我觉得定个疏于观察的责任还是有必要,而非无责。

只要占理就随便开撞死也不管,也不合理。我觉得定个疏于观察的责任还是有必要,而非无责。

他这个是刑事无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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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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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社会一下子进步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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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无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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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造福后代遵纪守法的人

这真是造福后代遵纪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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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三上悠亜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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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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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人民法官

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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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昵称小火车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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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说法就不对了,要因违法了被撞了才是违法者承担主责,你没违法被撞了那肯定别人要承担主责。

你这说法就不对了,要因违法了被撞了才是违法者承担主责,你没违法被撞了那肯定别人要承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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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让步不让步的问题,以前一个法官科普过,为什么车撞了人,哪怕是行人全责,汽车也要出人道主义赔偿,因为在路上,行人是弱势群体,就应该受到保护,假设没有汽车,行人可以无限制的行动,正是因为有了机动车的存在,行人才不得不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强加到行人头上的,所以出了事,汽车出一部分钱作为补偿是应该的,这个法官如果连这个也不判,那基本上等于无视这一条了

这不是让步不让步的问题,以前一个法官科普过,为什么车撞了人,哪怕是行人全责,汽车也要出人道主义赔偿,因为在路上,行人是弱势群体,就应该受到保护,假设没有汽车,行人可以无限制的行动,正是因为有了机动车的存在,行人才不得不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强加到行人头上的,所以出了事,汽车出一部分钱作为补偿是应该的,这个法官如果连这个也不判,那基本上等于无视这一条了

那如果没有行人,车也就不会遇到这种事。这种说法就叫瞎几把扯淡。

那如果没有行人,车也就不会遇到这种事。这种说法就叫瞎几把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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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三上悠亜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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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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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挺好的,没违法就不应承担责任,违法就该要自行承担违法带来的后果!

挺好的,没违法就不应承担责任,违法就该要自行承担违法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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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昵称小火车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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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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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给骑行碾压案提供了新思路?

这是不是给骑行碾压案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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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多帅哦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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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个判决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判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要是哪天哪个司机心情不好,前面正好有行人或者电驴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可以减速或者避让减少损失的,司机因为心情问题直接就撞上去了,反正无责嘛,这种事情发生了就很难受,所以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我不是为那些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说话,有些事情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哎,这个判决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判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要是哪天哪个司机心情不好,前面正好有行人或者电驴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可以减速或者避让减少损失的,司机因为心情问题直接就撞上去了,反正无责嘛,这种事情发生了就很难受,所以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


我不是为那些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说话,有些事情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这个东西具体怎么判还是看法官 并不统一

这个东西具体怎么判还是看法官 并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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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寻道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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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无责真的没问题吗?我前两年看过个电视剧就有类似剧情的谋杀。假设这个行人和机动车司机是一伙的,甚至行人这个角色再间隔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为躲避行人撞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主被碾压致死。自行车和汽车都无责,行人又隔了一层,他如果不逃跑的话罪更轻,这是不是就造成了个完美犯罪?我认为不能开这个头,机动车压死人10%责任的底线不能变,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看似合理的事故

这个无责真的没问题吗?我前两年看过个电视剧就有类似剧情的谋杀。假设这个行人和机动车司机是一伙的,甚至行人这个角色再间隔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为躲避行人撞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主被碾压致死。自行车和汽车都无责,行人又隔了一层,他如果不逃跑的话罪更轻,这是不是就造成了个完美犯罪?我认为不能开这个头,机动车压死人10%责任的底线不能变,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看似合理的事故

我们谈论的是道交法的法学理论,你谈论的是实践中的犯罪事件,那是公安的活。就好像有些女生和男生发生关系后诬陷男生强奸一样,也是理论和现实的两个不同轨道的事情

我们谈论的是道交法的法学理论,你谈论的是实践中的犯罪事件,那是公安的活。就好像有些女生和男生发生关系后诬陷男生强奸一样,也是理论和现实的两个不同轨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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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扑JR1365422412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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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吹浙江了,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弯弯绕绕,对于普通人来说咱这一带还算公平

怎么吹浙江了,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弯弯绕绕,对于普通人来说咱这一带还算公平

对于普通人有这个已经可以了,还有不少地方办事先求人呢

对于普通人有这个已经可以了,还有不少地方办事先求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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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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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这么硬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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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我国是大陆法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先例案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约束,所以那个货车司机最后能不能无责释放还是未知数,但薛法官开创先河了就必须鼓励。

我国是大陆法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先例案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约束,所以那个货车司机最后能不能无责释放还是未知数,但薛法官开创先河了就必须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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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薛法官,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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