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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了个回复说这种狭窄的路,对面被非机动车占满的情况下我会减速,结果一堆人追着我喷。
司机肯定有一定责任,但是对面为什么会被非机动车占满呢?电动车都限速25,自行车37你管他叫非机动车?再怎么说司机有责任但主责一定是非机动车,孩子的爸爸90%以上责任,不管从父亲的角度还是组织者的角度
这个律师没打赢几场官司
但是这个律师挺会利用网络造势的,这次这个案件网络上基本上一边倒的声音,就算输了也是喷检方,律师基本不粘锅了。因为能批捕就很离谱
这个算是普法,up意思就是如果你用过失杀人来定罪,那就不能用道交法走民事诉讼。真要是判了过失杀人然后又用道交法来定民事诉讼就成冲突了。在刑法上是有交通肇事罪的,可以先用道交法来判责,确定责任再确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才要不要提公诉。然后检察院直接以过失杀人来公诉,那就不能在用道交法在判责走民事,现在的情况貌似是检方用过失杀人提诉,但受害人家属又想走道交法来民事起诉判责来领赔偿。
那要是这么说的话,会不会检察院知道司机家里面没钱,按过失致人死亡起诉(假设取保之后),到时候法院判个无罪,就不用赔自行车一家人多少钱了
不懂了
并排行驶怎么可能算是危险情况,我正常会车有什么问题,理性的自然人可以期待对面遵守交通规则不会窜到我这条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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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并排就可能出现危险情况啊,你知道就算你撞死了冲红灯的人,责任依旧在你身上的,这跟对面守不守法没关系
还没审呢,先放放风,看看舆论再说。
一只鸡要一万元就是敲诈,但无论大小路,上路就要小心谨慎,没人教过你的么?
突发事件你谨慎有毛用,你的条件反射弧别正常人快几秒是吧,开过车吗朋友。
说白了就是给自己心理安慰,自己害死自己孩子,最后把责任推给别人,让自己获得一个心安理得罢了,要是我当时自杀的心都有了,哪儿还顾得上当场殴打司机让司机下跪认罪
不是小孩他爸让司机下跪认错的,是另外一个
那么,他做到谨慎1了么,或者说,有证据证明他行车谨慎么?
抛开事实不谈,司机就没有一点错吗?
能不能这个父亲过失杀人罪
主要是普通人根本无法判断一条路是否完成验收交付了。一条新修建的路没有阻拦,又通行两三年了,结果一出事故跳出来说未交付,谁他妈的谁遇到这事不喊冤啊
不开通的路,应该封存。不应该无任何标牌提示。
是的,三十加五十,等于一个人用头以时速八十公里向你的轮胎撞去。
就算是巅峰uzi的反应过来了也交不出闪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