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并排行驶就已经是危险情况了,这就叫可预见性
并排行驶怎么可能算是危险情况,我正常会车有什么问题,理性的自然人可以期待对面遵守交通规则不会窜到我这条道吧
主要是普通人根本无法判断一条路是否完成验收交付了。一条新修建的路没有阻拦,又通行两三年了,结果一出事故跳出来说未交付,谁他妈的谁遇到这事不喊冤啊
在理
被逮捕了还怎么说,就算他知道不能走,但是咬定说不知道,别人也不清楚他是不是真不知道
[图片]
你说不知道没用,只要有指示标志就可以了,说白了他知道那个地方有指示的。
货拉拉跳车那个事怎么样了
判一缓一
【南拒马河雄安段有很多果树、花草、景观、游玩地,很适合骑友和摩友们骑行休闲观光。-哔哩哔哩】 https://b23.tv/BvriUKz【南拒马河雄安段有很多果树、花草、景观、游玩地,很适合骑友和摩友们骑行休闲观光。-哔哩哔哩】 https://b23.tv/BvriUKz屁股占据了脑袋的位置,的确是看不清东西的。你说的有点的确没错,那不是“路”,是众多机动车违规进入的证据。
你被点灭了多少?为什么回复好几条都无法显示了……
抠字眼的话,非通车道路,过失致人死亡没问题。但这样判的话,有失公允,有失民心。基层检法压力很大,理论上非通车的封闭道路他不敢解释成道路,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大家都巴不得再审。
这里边会不会有保险公司的小心思,毕竟按交通事故来判赔钱不会少
保险公司不会这么蠢吧
为什么要让被告上诉?
因为基层检法不敢解释法律,这条路按照标识就不能称为道交法意义上的道路,
判嘛,等着刀
你还来教检方法律了?有点不自量力了吧
中国律师在开庭时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找机会给法官背诵相关法条……
看得出你没车 所以键盘敲得起飞 还神他喵的有证据证明他行车谨慎么 你有证据证明他行车不谨慎么
可能是刚买了新键盘,没地方打字吧
你的思路很奇怪啊,是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是否定性刑事案件有什么关系吗?为什么你一直在强调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肇事罪是刑事犯罪吧?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就是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最主要区别是定责,也就是本案中司机在此次事故中是否达到主责。是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只不过是确定罪名罢了,也就是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因为如果用道路交通法,就有讨论司机是否主责的空间,如果是刑法的过失致人死亡,那就没有讨论空间,只看是否有过失。从行车记录仪看,车主没避让,没提前减速,很难说没有过失。
还是那句话,法律就是法律,不以你个人意志为转移,造成死亡就会最严厉的审批,我也觉得司机可怜,但是法律就是这样写的,没什么问题,按你这样说,过失致人死亡可以从法律里摘掉了,还有存在必要吗?
法律怎么写的?
他车速50还快?
这种乡间小道,50还不快?另外他主要是没提前减速和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