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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相反,判决书中通过陈述司机的回忆,证明司机完全解释了。而从身体探出去到拍地上,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能计算出只有几秒钟时间。任何形式的制止都需要反应时间和实操时间,而这两样在该案中都不够。更何况有一个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法律知识:除了海运和空运,都是完全不需要以导航为标准的,所有货运路线都由承运人完全决定,托运人不管在何处都没有权利决定。
笑了,可以不按导航走,那运营车司机有没有义务回答乘客的疑问呢?另外司机已经看见乘客有身体探出车外动作了,有没有制止或者减速呢?你以为营运车司机就是简单的开个车,乘客干什么,都不用管?
施工方巴不得做完你不用,反正不用就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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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不验收交付怎么付钱?路上面除了高速出问题,普通城市道路谁为质量负过责
而且你有些主次不分了,导致死亡直接原因是车碾过去,不是被碰到,当然家属如果想追究的话,肯定也可以
我把你推到车下,被车撞了,你主要怪车吗?
并排行驶的自行车本身就有风险,在对侧车道已经被占满的时候,对向车辆会侵入己方车道是可能发生的,这就叫可预知性,法律就是这样定义了
对不起,不是并排
货拉拉案呢?
所有的舆论事件,法院都要请示中院的,结果和判案法官关系不大
本来就是这样判的啊,你懂法还是检察官懂法,特别是这种社会热点,人家肯定是很谨慎做判断的
我怎么没见货拉拉案谨慎在哪里?
还有青岛逆行那个
青岛哪个属于纠纷
公告有点歪屁股
公告就是个解释。我也认为适用法律没问题
城市双向两车道的限速是50,看视频他最低时速51你可以说他快,也可以说他不快
这种道路是60还是70的吧,郊区道路,我记得
你要不要算下呢,审下题兄弟
那你说万分之6点15是百分之多少?然后用1去减=百分之几嘛,你算下给我看看?
我竟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