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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有没有管辖权另说,道路上行驶就适用交规定则,否则乡村稀泥巴路出点事故都移送检察院么
是的,已经事实成路了。
现在的情况是交管部门不想担责任。
风险也高,得是正经有自信又有把握的律师才能办好这案子,但是一般这种律师都不一会去趟这趟浑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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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好观众的怒火也没不会到你律师这,这个但凡愿意接不论结果如何都能获得很大流量
说实话这件事问题最大的就是这小孩他爹,但是他非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能获得一大笔赔偿款,魔不魔幻?
如果这次事故中带孩子骑行的是他老师或者其他组织人,那么肯定得背个主要责任,但换成是他亲爹,那就一点责任也没有了,真是魔幻
那孩子父亲,自行车队领队,不也有责任?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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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责
没听说过自行车能把路给压坏,这种没验收的路只适合骑车的和行人,汽车进去就变质了
管你压不压坏的,不让通车这个车,就不包括自行车是吧,那自行车不属于交通工具吗?
调查取证是警方的责任,移交检方这个动作就表示警方认为已经调查取证完毕,没开责任书就表示不认为是交通事故
不懂装懂。警察调查的是撞死人的刑事案件,路面有没有验收,谁负责封路是行政责任,和警察有个屁关系。至于不认为交通事故,从交警移交警察起就已经认定不是交通事故了。移交检方是警察在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全部固定了。
看法师普法没意义。。。咋说都有理的东西现在是送检,这是一个程序问题,必须送检的。送检之后检察院认为不起诉就行了。警察送检是职责,检察院审查也是职责。起不起诉,院长签字审批就行了。如果要起诉司机,检察院也是要被闹到满头包
我看是了解理论,你说的程序是实务。作为非专业人士的普通群众,我看到这个案件的第一想法,孩子父亲是主要过错方,最该受处罚的就是这个父亲。然后看的普法视频,了解到我的认知在理论上是有法律条文可以支持的。你说的是法律程序和实际流程,最后结果怎么样,还得看各方博弈的情况才能知道。
是吧,如果小孩骑车撞死人,他也得承担责任。
那就五五开呗
父亲让未满12岁的孩童骑自行车上路一样违法
你不会以为警察调查时候不考虑这一点吧?
开个毛线无人区,xxn跳车的地方在马路边上相邻不到200m就有个派出所,哪来的无人区,《底线》看多了?
所以那xxn是什么动机啊 是有什么心理疾病吗
开庭我就问检方和法官,换成你是我,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你们提供一个解题思路,合理我认栽,你们都想不出来,凭啥要求我就能避免
司机如果协商赔钱了估计就不起诉了,看样子司机不愿意赔钱,可能会判个1-2年,赔钱拿到谅解书就是缓行
司机正常行驶怎么就有责任了
那个不是说司机三次开到无人区吗
这么快就篡改记忆了?
作为父母,难道不知道小孩子走路或者骑车要保护让小孩往路最右侧靠?自己在左侧保护?这尼玛小孩子一个人往前冲,骑到路中了,这不是他自己最大的责任?
有点奇怪啊,之前我在工地呆过,即便是没有交付竣工验收管理的路段,可以行驶的路段(工地)也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参照道路管理的路段”,所以还是可以适用道交法呀,为啥变成过失致人死亡了?看来还有证据没展示出来。
那我周末上午骑车下午开车,我到底是不是弱势群体
四个🛞不是 🚴是
最倒霉的是小孩,生在这种家庭里,其次是司机,遇到这种父亲带小孩,最该死的是骑行领队和这小孩父亲,吃人血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