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这个分号是不是并列关系,第一个分号前说了医疗费,施救费全部予以支持是什么意思,是说这29天的医疗费,施救费吗,床位费算不算在医疗费里,第一个分号后的费用里按15天计算的费用里没有写床位费,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床位费是按照29天计算的?那如果是按29天算的床位费那为什么其他的误工费一类的是15天?第二个分号后内容说其他缺乏证据的不予支持,从前面的描述看我不认为床位费在这个描述里,毕竟不可能不认全部的床位费,那如果只认15天床位费就应该把床位费和误工费写在一起,但我不理解为什么没有写出来。在我看来这个通告本身内容就不全面也不严谨,不说它带的主观色彩和情绪,单对于这9000多金额的计算也没有详细的说明,所以反思什么,反思为什么不公开庭审记录吗。
我想知道这个分号是不是并列关系,第一个分号前说了医疗费,施救费全部予以支持是什么意思,是说这29天的医疗费,施救费吗,床位费算不算在医疗费里,第一个分号后的费用里按15天计算的费用里没有写床位费,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床位费是按照29天计算的?那如果是按29天算的床位费那为什么其他的误工费一类的是15天?第二个分号后内容说其他缺乏证据的不予支持,从前面的描述看我不认为床位费在这个描述里,毕竟不可能不认全部的床位费,那如果只认15天床位费就应该把床位费和误工费写在一起,但我不理解为什么没有写出来。在我看来这个通告本身内容就不全面也不严谨,不说它带的主观色彩和情绪,单对于这9000多金额的计算也没有详细的说明,所以反思什么,反思为什么不公开庭审记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