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存在违规操作,你们可能不理解,在这种案件中,医院不会主动给患者过度治疗,都是患者觉得反正不用自己花钱,自己要求的,而这种时候我们都是劝他们不要搞的太过分,差不多就行了。而我说的那个15天之类的都是社保局找理由扣医院钱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堆乱七八糟的限制,主要宗旨是为了不让医院完整的拿到应该属于自己的钱,终极目的就是节省国家医疗开支,其实各种规定并没有医学科学的支持,甚至很多规定是违反常理违背医学的。如果你全自费,你自己要求,哪怕你一个感冒住一年也是你的事,难不成你不出院,医院应该到时间把你赶出去才是正确的?至于住院患者擅自离院这种事,社保可以用这种事情为理由扣医院钱,但是你能说住院患者擅自离院这事,医院在法律上有什么责任吗?患者有手有脚,自己能走能动,他自己偷偷跑了,医院还能管的住?难不成把患者绑在床上?这是住院,不是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