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路出问题并不单纯是交警推诿,也有一些别的原因的。
交警要判责,责任认定书有一条很重要的,就是写清楚事故发生地点。新修道路没有路牌标识,写不上地点,交警就变成“无权管辖”
交警无法开罚单的情况我遇到过,交警大队的人给我解释的。为了这事,我还专门投诉到市长热线,要他们加急安排了路牌,道路上系统。
按照这个小男孩的案子,如果交警无法介入,单纯刑事处理,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意外。单纯刑事保险公司就不赔钱了,很棘手。
最佳处理我觉得还是路政马上入系统,给道路上名称。上了名称的道路不一定开放,依然属于交通事故。不管如何定责,有保险公司兜底,赔偿款有着落。
个人比较倾向后者操作,先关着,可能就是等待路政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