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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行人闯红灯被撞或者是强行穿越马路,开车的挑不出一点毛病,都要被判有责任。反正就是我被撞了,我受伤了或者嘎了,开车的就有错。
很正常啊 过马路不看着点?到路口减速慢行驾校不教吗?
报备一下能出吧?我身边有认识的,实刑三年,终身禁驾。
得请假,没有特殊情况,不可能给你假,,除非你,,你懂的
谁去发一个:现在有人管了不
这人清空抖音了
没看题?我说哪怕开车的挑不出一点毛病,碰到头铁怪,该倒霉还是倒霉
司机纯倒霉 就不该出门开车 还被领队拉着下跪 这人都到车轮底下了 速度50多很正常啊 小孩他爸也是nc不让儿子骑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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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拘他爸啊 他才是主责啊 公司就是个倒霉的
懂哥,那人啥前提你说说呗?通行道路上干掉确实更合理啊,对司机更有利
首先你愿意拿命换一个司机坐牢嘛?其次在法律设置上,车和人他就是不平等的,举例来说如果有人闯红灯,车就去撞死人,那乱套了,这算动用私刑。更何况这条路他确实没有通车啊,大概率是市政路政、自行车组织者、司机、爸爸,每人四分之一责任。
路段未验收(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一个工地,双都在工地上,压到了人),不归交警管了,不需要定交通肇。现在是刑警管了,刑警管得话 :1.没有主观意愿,但你动车了。并且压到了人,属于过失2.人死就是后果。结论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你还要辩论么?
过失致人死亡那不是要实邢了?有可能缓吗,这要是判了实邢司机真倒八辈子霉
对啊就事论事,扯什么死者为大
正常交通事故,就是死者为大的,就算是行人闯红灯啥的,多数情况下都会判司机次责
交通肇事罪?你想的太美了,当地交警的定性这就不是一起交通事故,是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罪名以前叫做过失杀人罪。理由是:事发道路处于竣工未使用状态,非交警管辖范围。各位施主怎么看?
这种应该可以参考地下车库压死睡觉人那个。我记得关了一段时间,二审无罪还赔偿了,不过他那个是根本不可能观察和预想到有个趟车库地上睡觉的。这个属于对向行驶看到自行车应该可以判断出危险存在,感觉肯定会因为过度自信判存在过失行为。
没犯法,达不到刑事责任,放心,基本就是民事赔偿。
铁刑事啊,交警都不管扔给刑警了,过失致人死亡跑不了的。
缓刑说白了是刑事处罚的一种。也是有刑事案底的,影响不小
倒血霉啊
我觉得他说的没问题啊?有关系吗……可惜小孩,还没好好看看这个时间
没你事了 去蹦迪吧
有问题吗
司机真倒霉,不是谁死了,谁就有理的!
但是说实话,司机也是愣头青。如果是我,这种复杂路况绝对不会在对面来这么一堆自行车的情况下还要靠中线、开50,踩脚刹车,往右靠点(躲开右边的自行车),都不是什么难事。
你往右靠,当时右边也有辆自行车,你怎么知道右边这辆不会突然倒向你
他爸带的,组织者也是他爸,有个其他人视频拍到小孩说跟不上了,他爸还在提速。另外还有一个点不知道真的假的,他爸发抖音,之前别人就说小孩骑行不安全,他还怼别人
有截图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