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这真不是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其本质就是在于《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定性问题。如果电视台这个是个普法的公益节目,那么上镜的人物就没什么理由索要报酬。但是你电视台把它做成一个以此获利的商业节目,那么问题来了,参与演出的“演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你电视台现在大范围起诉网络传播者,就是明确的把节目定位为商业节目嘛,那里边大量的“演员”的报酬就非常需要谈一谈了。
真不知道这个成都广播电视台怎么想的,按它这种弄法,后边的事情那就复杂多了,慢慢掰扯吧。而在这个掰扯过程中,输赢先不说,这个单位的名声就臭了。
这真不是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其本质就是在于《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定性问题。如果电视台这个是个普法的公益节目,那么上镜的人物就没什么理由索要报酬。但是你电视台把它做成一个以此获利的商业节目,那么问题来了,参与演出的“演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你电视台现在大范围起诉网络传播者,就是明确的把节目定位为商业节目嘛,那里边大量的“演员”的报酬就非常需要谈一谈了。
真不知道这个成都广播电视台怎么想的,按它这种弄法,后边的事情那就复杂多了,慢慢掰扯吧。而在这个掰扯过程中,输赢先不说,这个单位的名声就臭了。
自取其辱了
自取其辱了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这个事刚出我就号召所有人去维权,电视台要是合理合法,也不会把版权卖出去,吃相太难看
这个事刚出我就号召所有人去维权,电视台要是合理合法,也不会把版权卖出去,吃相太难看
这真不是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其本质就是在于《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定性问题。如果电视台这个是个普法的公益节目,那么上镜的人物就没什么理由索要报酬。但是你电视台把它做成一个以此获利的商业节目,那么问题来了,参与演出的“演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你电视台现在大范围起诉网络传播者,就是明确的把节目定位为商业节目嘛,那里边大量的“演员”的报酬就非常需要谈一谈了。
真不知道这个成都广播电视台怎么想的,按它这种弄法,后边的事情那就复杂多了,慢慢掰扯吧。而在这个掰扯过程中,输赢先不说,这个单位的名声就臭了。
这真不是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其本质就是在于《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定性问题。如果电视台这个是个普法的公益节目,那么上镜的人物就没什么理由索要报酬。但是你电视台把它做成一个以此获利的商业节目,那么问题来了,参与演出的“演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你电视台现在大范围起诉网络传播者,就是明确的把节目定位为商业节目嘛,那里边大量的“演员”的报酬就非常需要谈一谈了。
真不知道这个成都广播电视台怎么想的,按它这种弄法,后边的事情那就复杂多了,慢慢掰扯吧。而在这个掰扯过程中,输赢先不说,这个单位的名声就臭了。
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希望3000期中的市民踊跃站出来
希望3000期中的市民踊跃站出来
那时候能开车的市民,现在估计更老了,对网络话题可能没那么敏感,可能没办法
那时候能开车的市民,现在估计更老了,对网络话题可能没那么敏感,可能没办法
电视台怎么把和这个节目当初上个节目了?这是我比较好奇的一点..据我所知电视台好像没有在除了本台以外平台播放吧..怎么定性为商业节目的?另外.这只是上诉.法院还没判呢.
电视台怎么把和这个节目当初上个节目了?这是我比较好奇的一点..据我所知电视台好像没有在除了本台以外平台播放吧..怎么定性为商业节目的?另外.这只是上诉.法院还没判呢.
不论怎么判,电视台都没好果子吃。
判公益节目,谭警官免责。
判商业节目,那么多出镜人都会来索赔。
不论怎么判,电视台都没好果子吃。
判公益节目,谭警官免责。
判商业节目,那么多出镜人都会来索赔。
那时候能开车的市民,现在估计更老了,对网络话题可能没那么敏感,可能没办法
那时候能开车的市民,现在估计更老了,对网络话题可能没那么敏感,可能没办法
没关系,网络上发通告,各方联系找人/自己报名。
律师集体代理,出镜的人员一个代理涵签字授权,都不用出面就可以吃瓜坐等了。
没关系,网络上发通告,各方联系找人/自己报名。
律师集体代理,出镜的人员一个代理涵签字授权,都不用出面就可以吃瓜坐等了。
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让大家失望了 主导此事的成都台的蒋茂文未受到任何影响 负责舆情的易宁也淡定的很 甚至成都台的小屁娃在短视频平台上在线怼网友 事后得到了易宁的表扬 成都台上下深恨谭乔 想弄他很早就开始布局了 至于影响,这批台完全不在乎
让大家失望了 主导此事的成都台的蒋茂文未受到任何影响 负责舆情的易宁也淡定的很 甚至成都台的小屁娃在短视频平台上在线怼网友 事后得到了易宁的表扬 成都台上下深恨谭乔 想弄他很早就开始布局了 至于影响,这批台完全不在乎
不论怎么判,电视台都没好果子吃。判公益节目,谭警官免责。判商业节目,那么多出镜人都会来索赔。
不论怎么判,电视台都没好果子吃。
判公益节目,谭警官免责。
判商业节目,那么多出镜人都会来索赔。
…首先.公益节目照样有版权.无法免责.把公益节目用来给其他平台获取收益想免责?第二.商业节目.电视台没有版权.谭sir有?有签协议吗?现在签没用的.况且谭乔不是节目出品方连签版权的条件都不符合…
…首先.公益节目照样有版权.无法免责.把公益节目用来给其他平台获取收益想免责?第二.商业节目.电视台没有版权.谭sir有?有签协议吗?现在签没用的.况且谭乔不是节目出品方连签版权的条件都不符合…
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我理解是这样的,如果真的是电视台单纯地直播,可能主张肖像权有些困难。
不过我记得谭警官曾经在一次采访中说过,他录制下来的许多情节,其实都是涉事群众重新演出来的,是真的重新演了一遍。他说经常会发现某一幕特别有意思,于是就跟当事人说你按照刚才的,咱们再来一遍,这个时候才打开摄像机,这个时候也会有些指导,比如说怎么说怎么做,效果可能更好。不是虚构,相当于真实的场景重现,不过他也说,这样又录了一遍,其实效果是远不如第一遍自然的。
他要求录制的时候,因为他有观众缘,基本都会配合他。但这就有表演性质了,而不再是新闻报道了吧?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家演员主张肖像权,以及索要劳务费是没毛病的。
我理解是这样的,如果真的是电视台单纯地直播,可能主张肖像权有些困难。
不过我记得谭警官曾经在一次采访中说过,他录制下来的许多情节,其实都是涉事群众重新演出来的,是真的重新演了一遍。他说经常会发现某一幕特别有意思,于是就跟当事人说你按照刚才的,咱们再来一遍,这个时候才打开摄像机,这个时候也会有些指导,比如说怎么说怎么做,效果可能更好。不是虚构,相当于真实的场景重现,不过他也说,这样又录了一遍,其实效果是远不如第一遍自然的。
他要求录制的时候,因为他有观众缘,基本都会配合他。但这就有表演性质了,而不再是新闻报道了吧?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家演员主张肖像权,以及索要劳务费是没毛病的。
让大家失望了 主导此事的成都台的蒋茂文未受到任何影响 负责舆情的易宁也淡定的很 甚至成都台的小屁娃在短视频平台上在线怼网友 事后得到了易宁的表扬 成都台上下深恨谭乔 想弄他很早就开始布局了 至于影响,这批台完全不在乎
让大家失望了 主导此事的成都台的蒋茂文未受到任何影响 负责舆情的易宁也淡定的很 甚至成都台的小屁娃在短视频平台上在线怼网友 事后得到了易宁的表扬 成都台上下深恨谭乔 想弄他很早就开始布局了 至于影响,这批台完全不在乎
这电视台怎么听起来像私企,老板一手遮天的感觉
这电视台怎么听起来像私企,老板一手遮天的感觉
这真不是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其本质就是在于《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定性问题。如果电视台这个是个普法的公益节目,那么上镜的人物就没什么理由索要报酬。但是你电视台把它做成一个以此获利的商业节目,那么问题来了,参与演出的“演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你电视台现在大范围起诉网络传播者,就是明确的把节目定位为商业节目嘛,那里边大量的“演员”的报酬就非常需要谈一谈了。
真不知道这个成都广播电视台怎么想的,按它这种弄法,后边的事情那就复杂多了,慢慢掰扯吧。而在这个掰扯过程中,输赢先不说,这个单位的名声就臭了。
这真不是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其本质就是在于《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定性问题。如果电视台这个是个普法的公益节目,那么上镜的人物就没什么理由索要报酬。但是你电视台把它做成一个以此获利的商业节目,那么问题来了,参与演出的“演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你电视台现在大范围起诉网络传播者,就是明确的把节目定位为商业节目嘛,那里边大量的“演员”的报酬就非常需要谈一谈了。
真不知道这个成都广播电视台怎么想的,按它这种弄法,后边的事情那就复杂多了,慢慢掰扯吧。而在这个掰扯过程中,输赢先不说,这个单位的名声就臭了。
电视台怎么把它做成了商用节目了,现在是谭乔把它拿来商用电视台让你下架。
电视台怎么把它做成了商用节目了,现在是谭乔把它拿来商用电视台让你下架。
贝斯特橱柜请求出战
贝斯特橱柜请求出战
看嘛,我就说有出场费!
看嘛,我就说有出场费!
这真不是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其本质就是在于《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定性问题。如果电视台这个是个普法的公益节目,那么上镜的人物就没什么理由索要报酬。但是你电视台把它做成一个以此获利的商业节目,那么问题来了,参与演出的“演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你电视台现在大范围起诉网络传播者,就是明确的把节目定位为商业节目嘛,那里边大量的“演员”的报酬就非常需要谈一谈了。
真不知道这个成都广播电视台怎么想的,按它这种弄法,后边的事情那就复杂多了,慢慢掰扯吧。而在这个掰扯过程中,输赢先不说,这个单位的名声就臭了。
这真不是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其本质就是在于《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定性问题。如果电视台这个是个普法的公益节目,那么上镜的人物就没什么理由索要报酬。但是你电视台把它做成一个以此获利的商业节目,那么问题来了,参与演出的“演员”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你电视台现在大范围起诉网络传播者,就是明确的把节目定位为商业节目嘛,那里边大量的“演员”的报酬就非常需要谈一谈了。
真不知道这个成都广播电视台怎么想的,按它这种弄法,后边的事情那就复杂多了,慢慢掰扯吧。而在这个掰扯过程中,输赢先不说,这个单位的名声就臭了。
那不就是魔法打败魔法吗?
那不就是魔法打败魔法吗?
贝斯特橱柜请求出战
贝斯特橱柜请求出战
把那些名角凑到一起索赔,相当于一场武林大会了。
把那些名角凑到一起索赔,相当于一场武林大会了。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也!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也!
上海匡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沪B2-20211235 沪ICP备2021021198号-6 Copyright ©2021 KUANGHUI All Rights Reserved. 匡慧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