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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扑上面各种法律大神真多啊
法律术语也要用对地方。不是哪里都可以用的。假如我买的不是辣的而是一个干面包,你偷去吃着吃着噎死了。请问我有什么罪?
明知道外卖被偷罪,他还是个孩子罪,大人还和小孩计较罪。
我今天心情好,就想尝尝变态辣的味道,你管我?
这不就是我的意思吗?
一眼假
这个事情吧,你一口咬死是自己吃的就没问题。千万别嘚瑟,说什么知道外卖经常被偷所以故意点的就行。。
这个属于正当防卫,只要没出现致残就行,罗老师说的
没错,这老哥还是没把斗争过程琢磨明白,就说这个蛋挞是自己准备用来恶作剧啥的,绝口不提外卖经常被偷,然后要求偷外卖的把被锤子弄坏的防盗门赔个新的
律师一句话给你将死: 请提供平时吃变态辣的证据。
你是原告,你要拿出证据,我是被告,我提出反驳,你啥都没有,我拿什么证据?只能证明你证据不足,
动机上属于主观故意,结果上也既遂了,怎么会没害人
那我买个老鼠药放门口,被别人吃了,我还得蹲局子呗?
我赔钱,你赔人
这种水平也能当律师? 请提供你能证明你是你自己的证明? 难道不是应该控方提供辣椒是伤害性物质的证据吗?
变态辣伤害性证据一抓一大把…
以后我老了,我就去偷吃外卖,直接吃死,给孩子们留点钱。
但是那个网红律师老师那个什么翔不是说在外卖里放泻药致使别人拉肚子轻伤是正当防卫么?
网红律师什么翔
原告是小孩那边… 你要反驳的是我不是要害小孩 懂了吗?
虽然结果很舒服,但是法律归法律,你平时都不怎么吃辣的或者能吃辣,但这一次为什么要明显放得比平时还多的而且还是致死量,很难不被想到是故意的,单凭这一点就能定罪了吧
我点个外卖还要考虑小偷能不能吃?
有新闻吗?有后续吗!?
有些辣会有延迟,类似火鸡面
别说了 有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