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是故意的话,很麻烦。从理论上说 法官完全可以判男子侵权,并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首先,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没有规定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既侵权行为完全可以是合法行为。其次,从视频上来看,外卖备注单上得备注不是他的真实意思,他的真是意思就是辣小孩,他主观对于辣小孩就是故意的。而且,本案的被侵权人是小孩,而且应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对于这种人,法律上是不考虑其过错的,也就是被害人过错不能成为男子的减轻责任的理由。其次,由于小孩不是侵权人,也不能考虑监护人过错。从法理上来讲,他真的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