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轻伤二级规定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为轻伤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轻伤二级规定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