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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动脑子,“茱茱”是王宝强制片人,恩波会在这种事上面造谣?他没这么愚蠢
前面百般辩解自己是理中客,到这原形毕露了
不是说恩波被骗了吗?真相如何,要看后续发展了,可以让子弹飞一会
是不是觉得反转的事件多了,你想来一波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装逼,但是,你在假设啊,哪有假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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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里原形毕露了?“造谣茱茱是王宝强代理人”这种事难道不很愚蠢吗?这么愚蠢的事会有人做?“造谣王宝强方起草的协议”,这才是有可能的
这是新闻,优点娱乐的采访报道,不是我的假设,我搬运新闻有什么问题吗?
这根本不是王宝强起草的协议,也不是那谁提供的,就是好事的热心网友自己编的,会word或者wps打字的都能编,甄姬爸也能编。
优点娱乐的采访报道,虽然不保真,却也不是网友编的
不是,比如我是公司老板,你是合作方,你找我合作,你说老板我立了一个合同,你签字,我说你立吧,我有空看看,没问题签字,然后没理你,没签字,我通过别的合作了,赚钱了,你拿合同告我?我人品有问题?
纠正一下,是老板拟了合同
啥子最擅长的就是把你拉到和他一个水平线,然后击败你
那就是恩波方的事了,至少目前的报道中,恩波方是这么说的
那王宝强为什么不签名啊?
你是搬运新闻吗、?标题或者主贴写了搬运哪里文章了吗?搬运新闻只是复制粘贴,你这标题这不是在输出观点吗?
这是王宝强方起草的协议,和恩波方起草有本质不同,至少能在某种程度上证明双方曾有过每超一亿奖励50万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这么理解吗?
你也说了曾有过 有还是没有
没有任何意义,只有签了的合同才有意义,草稿和最终合同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恩波除非能证明在签合同的时候,受到了王宝强方的欺瞒、欺骗、胁迫等,否则合同草稿无论整成啥样,王宝强方都没有任何道德问题,也没有法律问题。
嗯,我用词不严谨,追加个前提:假设恩波方没有说谎的话,能证明王宝强人品有问题吗?
假设的东西值得讨论嘛?你这个假设不就是假设王宝强有罪嘛
任何人都可以说王宝强欠他一亿,
我觉得宋狗出来了这段时间是在想报复。
你是成年人吗?只要没盖章没签字,说啥都不会被法院支持
跟他睡一个床的人都找不到问题,你个逼隔着屏幕手机的人说有问题。我问你吗问。
好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