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十六个字:“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分地权。”前八个字是手段,后八个字才是目的。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以建立共和为目的的辛亥革命使用了驱逐满族的手段”。所以能说出“以排满为目的的辛亥革命”,这就是典型的不能再典型的“倒因为果”。而建立共和的目的达到之后,旧的手段自然就没用了。那接下来就应该有新的目的新的纲领,以及新的手段。而“五族共和”就是新的手段之一。所以“驱逐鞑虏”和“五族共和”不是互相否定的关系,而是前后承接的关系。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其对应的历史对策。所以孙中山先生意识到的应该是:“驱逐鞑虏”已经不适合彼时的政治环境了;而不是:“驱逐鞑虏”是错的,“五族共和”才是对的。所以在“倒因为果”之外,还得有一个“偷换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