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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再看一遍你自己复制的这一大段,你看明白是什么意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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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你看不懂,算了,没必要给你科普
出了交通事故,有伤亡事故,你不等交警到了就跑了,这肯定是肇事逃逸没问题啊!法盲啊?
广西窃格瓦拉给你的自信吗,道交法里根本就没有肇事的概念,至于逃离现场,在有人员受伤的事故中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联系警方,这才是这起事故中司机的过错之处,别扯什么肇事逃逸了
道交法总共124条,根本就没有肇事的概念和说明,肇事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传统理解肇事方就是造成事故的责任方,这个事故谁肇事?谁是是责任方?道交法从来没有规定逃逸全责,交通事故是责任划分在碰撞瞬间就已经确定,后续逃离现场和责任划分没关系,只是会加重自身的过错,在民事赔偿和量刑时会被参考,道交法70条要求事故双方在有人员伤亡时应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联系警方,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没做到就有违法被处分的可能,这和肇事逃逸全责一点关系都没有
简单的研究了一下,确实是你说的样子的。我的理解错误了
主要是跑了,要是不跑,应该就不用担责了
跑了不就是全责吗
终于看到个明白人了,其实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故,第一时间报警报保险才是正道
事故认定书里叙述了三轮车发生事故后逃逸,这明显是适用法律错误,应该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定责。如果不认定逃逸,就不应该写在认定书上。
赔5万
法官可以去死了,
凭什么?一毛都不该赔
还应该索要赔偿才对
擦,真亏
保个不报复吧,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