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这和女权有什么关系?这是司法 法制 别适是个女的就女权 学点词张口就来?
新时代中国女性的典范这样讲应该没问题了吧,三观也正常了。
真心问浙江理发店怎么搞不完呢?
还是有正常的理发店的。而且超市入口处的,只要12-15。你非要凹帅气的发型,那只能靠自己去看着高档理发店,一个个试水了。
国标25,马路上哪辆电动车不超速?
从来如此便对吗
两码事 那个司机怎么都不可能无责那个司机就和这起事故里的电瓶车司机差不多倒霉是倒霉的 责任也是逃不掉的
为啥那个司机和电瓶车司机一样,死的不是电瓶车司机吗?按理来说这俩司机才最像啊,都是倒霉人飞到自己车下。
首先司机还没想故意撞呢,行人就老老实实了,毕竟不守交规死了就白死了
[图片]
我没讨论谁对谁错,也不谈故意不故意。我说的是有条件避让或者减速减少损失的,应该做到避让,而不能因为反正对方全责,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人员伤亡。闯红灯罪不至死吧,人的安全最重要啊。就像我举例的,司机心情不好,又因为对方全责,明明可以避让,但是就撞上去了,人性经不起考验。
公平公正
谁说罪至死了,又不是一有闯红灯的就给撞死,如果一直谁弱谁有理,只能有一个结果就是路上横行霸道乱停乱放,反正你不敢撞我,如果违规的全责,会最大限度减少交通违法情况
所以,红灯从哪来的?不是因为有了汽车才有的红灯?如果路上都是行人,需要有红绿灯?先把逻辑先后顺序搞清楚行吗?
如果只有行人的话,连宽敞的大马路都不需要。
法治不能向人治妥协
行人闯红灯撞到了电动车 骑电动车的摔倒后被起步的车辆压死了 行人当场跑了 后来接到电话归案了 判了行人两年半 机动车司机无责
你不要乱加“起步”的机动车,人家写的是正常行驶经过的。起步碾压是肯定有责的
到底是上海啊,敢为人先
这不比周口女法官王佳佳强多了
前段时间的自行车小孩被撞身亡咋没消息,这个把人司机抓了到现在不放,这司机倒大霉
车撞人人得死,人撞车,最多一个坑,双方完全不对等,你所谓的竞争,是双方同等地位,你的逻辑是错的,这么说,明白吗?
你偷换概念了,你也会有车,车也是人控制的,规则是对行人和开车的人的共同约束,这约束不是针对车这个死物的。你自己本来就会是行人也会是司机,所有人都会是双重身份,为什么要将行人致于司机之上呢?司机违反了有关规定,司机身份的人自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理,规则针对的从来都是人,不是死物
判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