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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说,还记得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吗
这种极其恶劣影响的事情传播的还是很广,反正有了王浩这句话我一定不扶人
重审啥?上诉就好了
50公里还是挺快的,30以下倒是可以说自己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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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都五十几
感觉这种情况基本没法,他是一条自行车车队,距离长,速度也不慢,长时间并行危险,所以只能比车队快,但是快起来又容易出事,比车队慢又会长时间并行
确实如此 这种情况大部分司机下意识都是尽快超过自行车队 你开慢了后面司机还会按喇叭催 倒霉的是道路两侧都是自行车队
你这种情况确实出现过,但是法律上是可以自己决定的
货拉拉案就是
感觉这个受害者家属就是想把事情闹大,他儿子死了出来卖一波同情,带一波货。比那赔偿金可高多了
谁会买?
这个是堤,交付了也未必会让跑车。你跑到公园里面压死人了,说你不知道这个不是路?
这明显是出了事后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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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保险吗,头一次听说赔偿不如缓刑
那么,他做到谨慎1了么,或者说,有证据证明他行车谨慎么?
孩子你无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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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法条都没读就说人家可能犯错误,我看你要犯错误了
哥们,你没找对点,这个案子的点在于不适用于道路,其实正常交警出了认定书,保险是会负责赔偿一部分的,这样金钱到位谅解公诉缓刑就解决下来了。当地为了擦两张口的屁股(⬆️和施工方总有一个监管不到位的)给定了一个道路未交付司机私自行驶的,这下叫司机硬赔有多少人能赔得起一条人命的钱。至于你们说的那个上面说那两方有一个负责任都不会导致事情发生
恨万亮
我只关心老登的家什么时候破
F1车手来了都不一定反应过来
赛车手冠军都反应不过来
是的 这是一个时速30公里的人突然变相钻到了车轮下面 根本没办法
是的,三十加五十,等于一个人用头以时速八十公里向你的轮胎撞去。
这律师真的大义
谈不上啥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