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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但是这个就没法展开说了,毕竟咱还得过日子不是。
听说修好了,只是工程款不到位,未验收(手续上不能通行,但客观路况可以)至于警示牌有没有,骑行队和司机的巧合遇上,得看责任怎么定吧
他们当然有责任,不过他们的责任也不能减轻司机的责任吧
司机也有责任,正常的交通事故,该赔钱的赔钱,该拘留就拘留。
修路的有事说修路的,路政验收的说路政验收的。小孩子父亲说小孩子父亲的,领队说领队的。都跑不了。但司机得说司机自己的。
对啊,司机不能是过失杀人,算交通肇事吧,这个估计没跑,但民事赔偿问题,看怎么定责
司机倒大霉,如果那个父亲和领队,碰倒小孩的没有刑事责任,我希望他们或者比死了难受,永无安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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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成了交通架势人眼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我们普通人眼中的倒霉事。
并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据说道路还没交付使用,相当于开车在工地里压了人
道路没有交付他自行车也不能走
士农工商
文化人
这个等最后结果吧…如果司机全责或主责那乐子就大了,以后自行车可以肆无忌惮的骑了
结果不可能汽车主责或者全责的 顶多次责 但是就个人情感来说 司机真冤枉真特么倒霉
死人了一般都不给取保的,交通肇事也一样。除非你和死者家属达成赔偿一致取得谅解书
交通肇事一般都给取保的,因为顶格判也就3年,而且司机也不是故意犯罪,对社会没什么危害性,感觉当地警方和检方还是被舆论裹挟了不敢放,怕放了家属一闹一煽动舆论“杀人凶手害我小孩性命至今逍遥法外,当地警方沆瀣一气不作为”引起舆情
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上升到刑事案件?
看似正常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不出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是违法,违法这条法律最多行政处罚。骑车不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汽车才是
按你这撞倒才是主要原因吧
这帮骑自行车的也有责任,凭啥都让汽车车主担责啊
小孩不是要12周岁才能上路汽车吗
你不会以为警察调查时候不考虑这一点吧?
举个例子,父母夏天把小孩放车里热死的,构上过失致人死亡了吧?现实中有追究父母责任的吗?现实就是,出了事情,只会找他人的责任。这个事也一样。
现在的焦点都在小车司机身上,那孩子不满12周岁汽车上路,孩子父亲的责任,组织活动的领队责任,小车上这路不合规,他们在这骑行同样不合规,总不能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还要分开来算吧。这小车司机简直要憋屈死了,不管最后怎么个结果,这一辈子可能被毁了
还有,家庭有小孩,听说老婆患白血病,正常上班搵食,遭这个罪,被关了,经济都不知道怎么维持
有一说一,这个司机要是变成仇恨社会的人,我无法怪他
第一个朵了那个父亲
学学马来西亚吧
那就是警方不认可这是交通事故,也即不认可这是通行道路了呗,那没辙了
没交付,没验收,不能通行,那不算交通肇事,算刑事案件
我只知道最基本的道理,不知道啥要害,你知道你说说呗
我要说了,可能这个号又没了。
主责但认了全责,保险多赔了三十多万,家属谅解费就少了点,不然十万怎么可能拿到了谅解书
说实话我觉得这不是你主责吧!换个汽车右转出来,你直行撞上,得是对方全责吧
jcy和gaj联合起来逼司机家属和死者家属谈赔偿,谈妥了就按交通事故处理,谈不妥就按刑事案件处理,把火力往司机这里引,其他涉事方就能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