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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他妈比窦娥还冤啊
汽车能把路压坏,自行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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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问你自行车是不是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不是车?扯那么多压不压坏路干嘛?
路还没交付使用他们就在里面骑行,算不算过失自杀
自杀都是故意的
交警有没有管辖权另说,道路上行驶就适用交规定则,否则乡村稀泥巴路出点事故都移送检察院么
事实上不管什么路,只要死人了都要移送检察机关。当然移送罪名不一样。一个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个是过失致人死亡。
个人看法,司机受到的指控,都适用于小孩的爸爸。很奇怪,为啥只拘了司机?
因为小孩家是死了人的,在意识里面属于弱者,再加上小孩家属闹,那可更不能抓起来了,反正两边有一个低头的事情就能解决,那抓司机也是一样的,而且毕竟是司机撞死的(虽然有无辜的因素在),但是抓司机在意识里面肯定比抓家长合理多了,那可不得逼着司机赶紧掏钱吗?
你好像理解能力有问题。这个路段如果是未开通路段,确实并不属于交警的管辖范围。属意外事故,应归属当地的刑事大队来处理。还交警不属于警察?你多大人了?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法律哪条说不归交警管??
这个是 弱势群体 不能碰
那我周末上午骑车下午开车,我到底是不是弱势群体
未开通路段啥车都不能进去,别逗比
是吧,他要是骑车压死人,他也得承担刑事责任。
不信,你说吧,别自己删就行
我就说了一句,大号永封,你要不要试试看?
到现在都没人关注,这小孩是什么倒的嘛?是自己打滑,还是碰到前后自行车了
12岁小孩跟这种骑行团怎么可能跟的住,体力不支摔了
那修路的也要一起背锅路没修好,你还可以让车辆进来?
司机倒大霉,如果那个父亲和领队,碰倒小孩的没有刑事责任,我希望他们或者比死了难受,永无安生的日子
今日说法有类似案例,未交付使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结果?
士农工商
排序没问题
抖音看法师普法,若是判这个父亲过失致人死亡也是有依据的。如果判司机,就扯淡了
看法师普法没意义。。。咋说都有理的东西现在是送检,这是一个程序问题,必须送检的。送检之后检察院认为不起诉就行了。警察送检是职责,检察院审查也是职责。起不起诉,院长签字审批就行了。如果要起诉司机,检察院也是要被闹到满头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