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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两人发生争执,对方拔刀指着你,但没有砍的动作呢
持有管制刀具违法
嫌烦已经躺了,还在猛砸,你以为是少林寺十八铜人呢??打死了属于防卫过当,过失杀人
建议看一下罗老师科普的防卫延续性原则
首先你的武器可以比他有限度的火力凶猛,但是他拿菜刀你拿卡簧可能不合适,大剪子,铁棍子 火筷子肯定没问题。第二,如果明显不是拿刀吓唬你,是真要往死干你,你在逃不了的情况下,甩开膀子干就完了,不用考虑死不死了。第三,如果已经被你干躺下了,你可以跑了,这时候你千万别补刀。
第三是错的,参考罗老师讲解的龙哥人狠肠子多系列,所谓的防卫延续性
评价正当防卫不能站在上帝视角、事后理性视角,这个你没学吗?一个人上街无特定目标胡乱伤人,站在当事人视角,后续防卫行为完全可以解释为对于这种恶性行凶伤人无法判断是否身上还持有凶器,结合伤害情节可以进行无限防卫。
你回复错人了
对方放下刀了就不行了,很容易被判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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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把凳子放下去他又把刀子捡起来了。。。
重庆爷们👍👍
扯淡。。。 他手里刀掉下去的那刻算起,周围人每次打他都算故意伤害。
可以先让他站起来,然后接着打,因为不知道他是不是要掏gun
这不看对方受伤程度的吗,你打残疾试试
说话过过脑子,你把人家打残疾,就不可能只拘留14天了,直接法制处就批捕了
怀疑他是否有其他凶器要有依据才行,不是一句我怀疑就可以的,比如他躺在地上,手往怀里拿东西,你可以怀疑,没有动作,怀疑不成立
美国应该可以吧
那你说说昆山龙哥为啥刀掉了,被反杀,反杀的人无罪释放呢,你来说说
那能一样?昆山那个是刀掉了 往车上跑 有合理的依据怀疑他回车上取刀 这个是刀掉了 躺地上没有还手能力了 你再打肯定犯法了
法院判的时候都说了,害怕他回车里拿刀所以不算,明确知道车里有刀的情况下当然可以砍他
怎么确定的明知道他车里有刀?
嗬!哈!少林寺十八铜人!
群众都用七十二路兵器之首,好犯规啊,打完人往屁股下一放坐好,公安都拿你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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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哥呢?
扯淡,刀掉了你怎么知道他不会冲去捡起来,按你意思是,我拿把刀,往你身边一扔,我慢慢的走近。你要是打我就是故意伤害,不打我,我就捡起来捅你一刀。你要是跑远了,我就继续捡起来,你要是冲上来制止,我都把刀一扔,卡bug呗。
好些普法爱好者,最特么喜欢以完美受害者要求事主,动辄兜售防卫过当理论,合着昆山龙哥、丽江唐雪案子白判了
龙哥是跑回车上,别人不知道车上是不是还有武器。
那怎么知道这货会不会口袋里再掏一把刀或枪出来?
法盲可怕啊
生命受到威胁了本来就可以无限反击呀 直到对方没有反抗能力为止
等你服刑出来了,给你发个见义勇为的锦旗
但是有这个案子作为先例,以后遇到持械案件都可以以此为判例
中国不是判例法,法官可以不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