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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觉得耍大宝剑厉害的要么脑子进水了,要么武侠片看多了带歪了。
古代好像都是拿刀的多,拿剑的都是搞笑角色
打倒了,夺刀后再打就不行了,拿着刀追你的时候削死他都没事吧
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早就改过了,以前对正当防卫确实判定的很苛刻,但现在更倾向于代入当事人的视角看行凶者,就是绝对不能事后诸葛亮,你不能以上帝视角说行凶者有没有继续行凶能力,当你的生命安全在被威胁的时候,以人道主义思维,怎么可能控制住当时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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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个懂的在反驳我了。。龙哥案就是按照你说的典型案例了。视频里这拿刀的后面刀掉了被一群人围着拿椅子砸,这种情况明显不具备威胁,没打死的情况下大家都是见义勇为好样的,真拿椅子打死了估计肯定要追究一定的责任了,明显刀掉后防卫过当了,你说他们是害怕这人把刀捡起来才继续拿椅子打吗。。我觉得不是
那你以后多干吧,希望能少判几年,之前昆山龙哥的事为什么一堆人叫好,就是因为这是个例不是普遍现象
昆山龙哥几年了?
你说了算的话,我们可幸福太多了
影响到你了?
对方都持刀了 可以无限反击了 打死不犯法
基本上把刀打掉了也就截止了,再往后打就不好说了。当然你可以趁着他拿刀的时候往死里锤。
你也就能看看电影了,
昆山龙哥白死了?
昆山龙哥白死了?[你再骂]
不懂法就别普法了。。。容易害人害己
但是买个热搜,烘托一下气氛,当时动手人再多点就大概率法不责众了。。。
昆山龙哥是电影?不是舆论发酵➕视频爆火➕龙哥自己涉黑,能正当防卫?家属一天天闹都能让那个厨子自杀。
你就在无限的断章取义+意淫中扯吧
倒是你不愿意面对事实
那也要看法官是不是诉讼棍。如果是诉讼棍一定会被判防卫过当。
当对方失去犯罪能力,继续反击导致嫌犯死,可能会涉及到防卫过当判罪。视频里多人进行阻拦犯罪,自我防卫,且最后制止了犯罪行为,至于嫌犯有没有失去犯罪能力,不好判断
不法侵害要从整个过程来看,龙哥刀掉是自己不小心掉的,不是主动扔的,随后其主观上是想去捡刀继续实施暴力性犯罪,只是没有抢过被害人而已
所以被害人抢到刀的那一刻,龙哥对被害人的威胁已经没有了,所以最后的说法是被害人担心龙哥去车里再拿刀,我们的司法体系就是这样认定的……
这么多人为什么不敢?又不是一对一。
大家都拿长手武器,你一个人上去踹他,那他不是只打的到你吗?
大家都拿长手武器,你一个人上去踹他,那他不是只打的到你吗[微笑]?
你为什么要当着他面踹他。你不会背着他么?
那也要看持刀人是不是处于压制地位或是绝对优势,不是说挥舞着刀你就能无限防卫
这个谁能判断啊,假如遇到持刀抢劫的,我不给,对方拿刀砍我,我要怎么判断对方是不是绝对优势
有点难说哦,我的理解是你只有一次机会一棍子下去,如果没把他打死的话,建议不要补刀
昆山龙哥:这还犯法我不是白死了?
没看过第二十条吗?知道电影背后的意义吗?
还没出社会吧
前面说了要从整个过程来看,所以“龙哥对被害人的威胁已经没有了”这个说法不对,丟刀捡刀是过程中的一个意外,不能单纯的用来定性。除非龙哥已经明确表明放弃继续侵害或者失去侵害能力,否则这个过程仍在继续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