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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纯打字毫无证据的一面之词,你是有多恨?
只要判决不让 他们满意,就开始键盘治国了
楼主工资多少钱,我比你哪哪都强
楼主工资多少钱,我比你哪哪都强[你再骂]
难和有没有是俩码事
他说的就是难 啥时候说没有
看了一眼评论区,不乏很多正义之师,很多也有法律知识,但说句实在的,现实社会如果真遇到了这类情况,逃跑或者不还手我觉得是大多数人最好的选择。理性讨论,不用抬杠,只希望大家此生都不会遇到。
第二十条没听过还是没看过?昆山龙哥听了你的话坟头草都多高了
你说这个恰恰是我最厌恶的。包括现在很多人维权为啥找媒体?自己想想不就知道了。龙哥那个案例,最后骑单车的勇士拿刀追龙哥,按照惯例,你认为可以判正当防卫?哎
想几把多了,对方拿到之前如果双方互骂互殴就算已经进入互殴状态。于海明杀龙哥案,于海明在龙哥拿刀之前但凡敢还手性质就不同
互殴和故意伤害并不冲突。
不敢多说,自认倒霉吧
实际操作中,只要反击了就是互殴。
因为中国的立法原则不支持以暴易暴,对于自卫和见义勇为的认定条件都很苛刻,客观上也助长了某些违法者的气焰。好人只能被欺负,不能还手。但是法律就这样,没办法。
法盲就少评价,改成同态复仇,坏人挑衅你你更不敢还手,不然动手了打死你,坏人当防卫无罪释放
就算是互殴,拿凶器和不拿凶器那是完全不同的。刑事责任背定了。
看对方受伤程度啊,上了轻伤级别就是刑事问题了
只要动手了两个人都得坐牢懂吗
不懂别乱说,亲身经历我怎么没坐牢?
是不是被人家揍了一顿躺医院了,你还手对方一点屁事没有,连伤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