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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真鸡巴逗,昆山龙哥案龙哥越级拿刀,余海明在他动刀之前都没有还过手,所以才能成为正当防卫。楼主这个案子在对方拿刀之前,他们就已经互骂互殴,肯定以斗殴论处,斗殴无防卫
这个呢
圣天朝的警察都很公正,会秉公执法,你是不是胡说八道?
这么恨,是不是为非作歹被警察干了?
详细了解龙哥案的细节就不会这么想了,龙哥案百分百是正当防卫,可能存在争议的是存不存在过当,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只不过是并存的条件,拿条件去倒推结果并不合理。
持刀追砍,没有舆论压力100%是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所谓的细节都是后来找补罢了。下面这个案件,残疾+强行入室+先手殴打,buff都叠满了,但由于没有舆论热度,一样判了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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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没毛病,刀是提前准备的,越了两级1.如果他准备的是个擀面杖然后把对面打残了就是正当防卫。2.如果他的刀是顺手拿的而不是提前准备好的也能争取正当防卫。人家空手入室,你【准备了】刀,最后定防卫过当非常合适
遇到这种情况,我国法律鼓励你报警,严惩自己准备刀然后靠自己解决。
还手就是互殴,别扯二十条,新中国历史上一共多少起正当防卫,百万分之一的概率都不到,你问问自己配吗
lz出来了就行了 你这几天好好休息 毕竟受惊了 不要在网上问来问去了 打不过也不可耻 毕竟对方拿刀你也没练过
实际操作中,只要反击了就是互殴。
因为中国的立法原则不支持以暴易暴,对于自卫和见义勇为的认定条件都很苛刻,客观上也助长了某些违法者的气焰。好人只能被欺负,不能还手。但是法律就这样,没办法。
扯淡。现在正当防卫都在实践中运用了
太阳是鸡叫出来的
别装外宾了,太阳不是,但杀龙哥那位的正当防卫是鸡叫出来的
这可不就是互殴吗,这还有什么疑问。你朋友也不是什么好鸟,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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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就不是好鸟?
你没关系这就无解
谁家好人吃个路边摊能跟人打起来进局子啊
他被人打,三个打一个,何谈互殴,被砍一刀,之后抄起凳子挥舞,扔砍他的人,不过其中有个人被他打了个包
这事除非有监控,否则对方有伤就是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