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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动图乱发值得举报一手
爱国主义情怀又在作祟了?
我不明白第二十条这种电影,要喜剧有成分,要意义有意义,竟然会输给一个以减肥为营销的翻拍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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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也很垃圾啊,导演编剧可能很想赞美司法的进步,但实际过程中不知道到底要表达什么,我看到的是不跳楼整个剧情就没法开始转折,爽文的转折点居然是尼玛非正常且过激手段的跳楼,正常谁跳楼啊,正常谁跳下来还能活着啊!?那下回遇到社会不公是不是得自带充气垫或者开个小面包去跳个楼?
龙哥白天还在喝酒把妹,晚上肠子就流了一地。
问题是车上有枪吗
肯定没有 ,但是有可能开着车去碾压嘛! 我现在还觉得 不该给于剃秃头呢。需要让继承龙哥遗产的人 陪于剃头的钱
全国人民得感谢龙哥
这段监控很关键
如果这件事情没有被曝光,没有被全国网友关注,还会是这个结果吗?与其说是中国政法系统的进步,不如说是中国网友的力量,中国网友舆论的力量。
这废物真是死有余辜,除了装13啥也不会,爽
法律讲证据。龙哥背身跑回车里,是躲避。你认为是拿武器,请问武器在哪里?为什么不是拿钱和解,为什么不是拿出加特林。所以你没证据啊,都是你的想象。除非龙哥一边跑车里,一边说要弄死他的话,那么这个话就是证据。
你怎么证明龙哥不是去拿加特林的?
我怎么知道他有没有武器????????我要知道出门摊上这么个破事,遇上这么个傻子我连门我都不出。请问在当时的情况,你是当事人,你是如何理智的判断龙哥没有武器了,龙哥放弃抵抗了?
请教一下,防卫过当是刑事责任法定免除事由,那这里如果认定防卫过当,免除的是什么刑事责任呢?免除刑事责任之后就可以直接判定为犯罪吗?纯小白,好奇,可能没问到点子上,见谅
你的答案就在电影名字《第二十条》中😂。《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至于减轻什么责任,减的是承担“法定刑”的责任。如果原来定的是“故意杀人罪”,法定刑就是《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减轻处罚就是在法定刑以下去判;免除处罚通俗点说就是罪名成立,但不追责、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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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于方做无罪辩护就是于方举证
且不说这个说法算不算得上法律上的“主张”,“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在民事案件的证据规则。民事案件实行“优势证据规则”,证据达到高度盖然性,法院可认定这一事实。刑事案件可不兴这套,如果认为任何一个人有罪,那公安、检察院的证据就得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说简单点,犯罪嫌疑人和他的辩护人但凡在控方证据中找到漏洞,那这个罪名也不能轻易成立。否则举证责任倒置,押给犯罪嫌疑人,这得多多少冤假错案!
龙哥的朋友都不去拉一下?
龙哥太矮了
死得其所
懂哥太懂了,在现场你是毒贩是吧
他是漏网之鱼
王浩法官整倒退了100年,这个才前进10年,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