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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断案子是不需要参考过往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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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法律工作者吗?还是你自己判断的?
龙哥是鳑鲏
0.3号金袖双钩钩干它
那个事肯定是女老师不对,这楼里很多人都是唯结果论,压根就没有根据事实思考过,还妄图给别人扣帽子
龙哥但凡用棍子也比刀背靠谱
别偏移重点,受害者的话都是律师教的,有益于自身的说辞,比如害怕对方开车撞自己等等基于加害自己的行为而导致的无限防卫
是谁在转移重点,你现在事后判断有啥意义吗?他也确实存在这种可能吧
不知道这人现在怎样了,有没有被报复,不过估计也搬走了吧
谁去报复他?龙哥的“兄弟们”?
法治建设重大贡献者。
这个朋友还可以,那祝你这种朋友多多吧。先找事的是他,龙哥下车后帮龙哥欺负人的也是他,对方抢到刀后第一时间遁走,连拉都不带拉的。你管这叫朋友?龙哥拿刀砍人的时候,他在干嘛?龙哥被砍他在干嘛?谁挑的矛盾?
纯纯龙哥多管闲事
我钓到过一厘米的鲫鱼,还有点透明呢
全国人民得感谢龙哥
想起龙哥,我就想起了当年的彭宇案,如果当年网络也有这么发达,是否还会做出那种让整个社会道德大退步的判罚。
这里面没有牵扯到腐败吗!
这个…就算在从正常人的逻辑里,其实也应该是防卫过当的 有这么几个点可以说道啊 在正常人的逻辑里,法治社会会有人因为交通事故就把人砍死么? 对方拿出大砍刀,在可以几刀砍死我的情况下,只是用刀背打我,他是真的想杀死我么?对方转身回车,他是要拿出枪之类更加厉害的武器打我么?在中国普通人这么容易有枪么? 事实证明龙哥车上没有其他武器了,而且如果判定打架时对方转身去拿东西 就可以因为恐惧对方可能拿出来的杀伤武器而把对方杀死,那以后打架斗殴是不是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强词夺理,正常来讲,龙哥的宝马就不应该驶入非机动车道,也就不会和余海龙发生冲突。与其逐字逐句地分析防卫是否过当,不如设身处地的想想,要是你的生命安全在被人这般殴打威胁下,你怕不是要把一车的人都做掉
“要是你的生命安全在被人这般殴打威胁下,你怕不是要把一车的人都做掉”这是什么话… 谁被殴打了?余海明伤情鉴定没有看么? 连拳带脚加砍刀,最后轻伤都没有 这是殴打威胁了? 如果龙拿着砍刀用刀锋冲着你要砍你,你夺刀反杀就是正当防卫,因为刀锋是真的可以砍死你但一个人拿出砍刀站在你面前,你不跑,他用刀背拍你 这是吓唬你还是想砍死你? 龙完全没有要杀人的意图和行动,哪里看出余的生命受到威胁了?
以前是,刀放下,侵害就停止了,现在是,龙哥哪怕刀脱手了,在那打电话摇人,侵害就还在继续,还在继续反击就算正当防卫(求求脑子不好的别杠,龙哥这件事我全程看了法院的判决依据的,要觉得我说的不对自己去找那时候的官方通告)
虽然道理是这个道理,但龙哥案不是直接不起诉吗?哪里有法院关于这个案的判决呢
防卫过当了余海明一开始把车停在路上 纯碎挑事
理论上大陆法律制度是不遵循与参考过往案例的,实际上会参考,比如这个案子。
一看就脑补的,小说看多了,现在回过头来看实际上这案子请律师都是多余
这扯淡了 当年一开始就说是防卫过当 后来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才改的
所以我才说不需要律师,因为舆论影响检察院提前介入,几天时间就认定正当防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