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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打一个违法成本低。想想哪些违法的,比如造假就罚款而已,人家来钱快,那么点的罚款一天赚回来有意义吗?像国外一样,要不主要负责任坐几年牢或者罚款几年的收入,这样才起到震慑作用。
第六条即便是自己有所有的考勤记录,工作证据,打官司律师都不搭理你。我去年在上海刚打过拖欠工资的官司,加班费就是痴人说梦。拖欠我10万工资我都要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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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加班费这个东西才是离职赔偿里公司最看重的,因为加班费没有上限,但是你要证明你是在加班而不是在做别的什么,最有效的证据是你开的加班申请公司答复批准加班。试问有几个打工人给的出这个证据
说了这么多,公司只看最后一条就可以拖死你
仲裁怎么就拖着你找工作了?又不是天天进法院
专挑工作日找你
公司连考勤都没有,也不会书面通知加班,只有事实上需要加班才能做完的工作量,这种情况怎么留证据
加班的证据基本没法提。考勤你可以每天在岗位上拍几张照片
什么可以要求几倍就是扯,除非撕破脸不干了,谁能去为了几天几倍去告单位?十无一告,单位有个屁损失。直接加一条,违反规定,单位一把手和人事一把手入刑,保证给你执行的明明白白正正规规。
劳动法是不是不适用于公务员?
它们都知道,但就不遵守,玩的就是一个有钱可以为所欲为
法务部你不能干拿钱不干活啊
劳动合同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法 都实行率够低的
劳动庭效率奇高,在法官的角度,一个案子一般一个月内出结果(包括送达)但为什么老百姓感觉慢呢,因为一年有一千个案子,等轮到自己的案子经常是三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我不发,行!别人不发给我,不行!